正定县2023年度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公示
为保障我县生态环境安全和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做好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拟发放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财政补助资金。
一、补助资金名称
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财政补助经费。
二、补助环节及统计时段
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全县养殖环节产生的病死猪。
三、补助文件依据
1、河北省农业农村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分类补助方案》的通知(冀农财发〔2020〕30号);
2、正定县农业农村局、正定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正定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分类补助实施方案》的通知(正农〔2021〕28号);
3、《石家庄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 2023年中央动物防疫补助经费预算指标的通知》(石财农[2022]77号) ;
4、《石家庄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及疫病防治资金的通知》(石财农[2022]97号);
5、《石家庄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市级农业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石财农【2022】109号)。
四、补助对象及补助金额,详见下表:
单位:头(元)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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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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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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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段情况(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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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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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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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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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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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于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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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定县德农无害化处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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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
丰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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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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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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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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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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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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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9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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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为7天,2023年5月25日至2023年5月31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及时向公示单位反映。
正定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电话:0311—88714602
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