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定县人民政府
 
正定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3-02-03    来源:     
【字体: 】    打印
  2022年度,发改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紧扣法治政府建设,认真依照职权,依法履行职责,狠抓依法行政工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到明显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营造良好氛围
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法治建设工作组织领导,强化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形成“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层层细化分解任务,同时做好督促落实,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序开展。同时,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创新形式、注重实效,利用宣传栏、微信群等平台宣传宪法,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通过法治宣传,进一步普及法律知识,增强法治观念,在全局上下形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风气,营造良好法治创建氛围。
二、抓好学习教育,筑牢法治基础
一是班子成员带头学法。将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纳入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充分利用党组中心理论组学习时间,带头学习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增强法律素养,提高自身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二是抓好全员法治教育。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起来,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通过网上学习平台学习、组织参加考试测评等形式,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学习,巩固学习成果,以考促学、以学促用,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三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积极落实县政府关于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要求,聘请相关律师为我局法律顾问。在工作中遇到相关法律问题,及时与法律顾问交流、请教,妥善处理。
三、依法依规履职,推进依法行政
(一)积极开展节能宣传。为提升我县能源利用效率,提高人们的资源忧患意识和节约意识,深入推进节能工作,根据市发改委《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6月13至6月19日为全国节能宣传周,6月15日为全国低碳日。我县积极开展以“绿色低碳”、“节能先行”为主题的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并发放节能宣传周宣传品:雨伞150把、手提袋1000个、彩色宣传页1000张、A4宣传页2000张手机支架100个、扇子1000把。
(二)做好能源管理,强化能源保障。市下达我县2022年单位GDP能耗降低率为2.9%,从市节能减排领导小组上半年GDP能耗完成情况通报看,我县上半年单位GDP能耗同比下降5.13%,预计全年能够完成市下达任务目标。为切实做好我县2022年天然气供应保障工作,我局制定并印发了《正定县天然气迎峰度冬应急预案(2022-2023年度)》(正发改〔2022〕49号)和《正定县天然气“压非保民”工作方案》(正发改〔2022〕48号)。严格落实省、市要求,督促河北潜能、石家庄新奥和石家庄洁达三家燃气公司与上游公司上游气源企业签订年度合同,落实资源和气量保障,确保全县天然气平稳供应。
(三)加强粮食流通执法监管。一是加强地方储备粮库存监管,每月组织执法人员对储备粮库存数量和质量进行检查,保证承储企业按照计划规定的数量、质量和时间,完成今年省级小麦储备5152吨,市级储备小麦3000吨轮换任务。经检查企业三账与实物相符,库存粮食质量安全。二是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规范粮食流通行政执法行为。认真进行夏秋粮收购专项检查工作。三是完成全县58家单位粮食单位流通基础统计(夏秋粮收购5日进度报表、月粮油统计月报、2022年粮油统计年报等)工作;完成全县年度社会粮油供需平衡(农户、城户、购销、转化等170余家)调查分析工作。四是建立健全粮食应急保障体系,提高企业应急保障能力,对全县20个粮食应急网点进行检查督导,确保关键时刻调得出、用得上。
(四)认真做好价格管理工作。一是认真开展农本调查工作,做好全年和每月(每旬)的调查数据收集,及时汇总上报,更好地为上级政府提供价格决策依据。二是推进民生商品价格监测工作日常化,及时、准确地采集审核价格监测数据,加强重大节日期间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粮、油、肉、蛋、菜等商品进行价格监测。稳步有序推进成本监审与农本调查。2022年共发放物价补贴21248.00元。(其中价格监测费:4000.00元,农本调查务农补贴:17248.00元)。
(五)认真做好价格认证工作。一是高标准做好涉纪财物价格认定工作。始终把涉纪财物价格认定作为首要任务来抓,全力保障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反腐败专项斗争。中心成立专门工作小组,负责涉纪案件价格认定专项业务办理,建立重大案件提前介入和疑难事项会商机制,统筹安排,急事急办。全年涉纪财物价格认定案件1起。二全力抓好涉刑事财物价格认定工作。深入学习价格认定工作的各项规定、规则,不断提高人员综合能力。切实加强价格认定工作的规范化建设,积极创新工作思路,力求价格认定工作取得实效。全年涉刑事案件价格认定案件134起,认定涉案金额186万元,其中:盗窃案103起、毁财案9起、诈骗6起、其他案件16起、为公安、司法机关审理案件提供了重要价格依据。三持续加强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工作。全年完成自自建房、商业房的计税价格155起,认定金额认定金额34216.58万元;县城区域内共计4次对213个住宅小区的价格信息调查统计;同时对我县在售楼盘的价格信息进行监测。三积极推进涉行政价格认定协助工作,全年共处理涉行政认定案件8起,认定金额3589.7万元,为行政机关做出行政执法、行政处罚提供价格依据,为国有资产处置提供价格参考,为政府做好价格参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