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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定县人民政府
 
正定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22年度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
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22    
来源:县司法局    
发文字号:正政规〔202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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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行政处罚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推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结合省市工作安排,对我县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经研究决定,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失效10件县政府规范性文件;
二、废止5件县政府规范性文件;
三、待修改1件县政府规范性文件;
四、延期1件县政府规范性文件。
宣布失效和废止的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但因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确需执行的,仍使用原来的政策规定。待修改的文件由起草部门抓紧修订,未修订前继续执行。
附件:宣布失效废止待修改及延期使用的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正定县人民政府
2022年9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宣布失效废止待修改及延期使用的县政府
规范性文件目录
一、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因适用期已过、工作任务已完成、调整对象已消失、管理方式已改变、有效期已满且不需要延期,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共10件。
《正定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建设与发展的意见》(正政〔2016〕51号)
《正定县人民政府关于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正政〔2016〕52号)
《正定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正定县完善国有建设用地出让程序的意见的通知》(正政〔2016〕56号)
《正定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正定县关停南水北调受水区非农用自备井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政〔2017〕7号)
《正定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正定县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正政〔2017〕8号)
《正定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正定县建立健全水价调整补偿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政函〔2017〕12号)
《正定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优化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的意见的通知》(正政〔2017〕14号)
《正定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正定县城区蔬菜便民市场建设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正政〔2017〕70号)
《正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正定县国土资源局关于不动产登记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正政办〔2017〕78号)
《正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正定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第三方运营服务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正政办〔2019〕40号)
二、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规范性文件中依据的法律、法规等上位法废止、主要内容被新制定的文件替代、不符合“放管服”要求等原因废止的共5件。
《正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正定县加快推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正政办〔2018〕54号)
《正定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扩大开放的实施意见》(正政〔2018〕56号)
《正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正定县支持工业设计产业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正政办〔2018〕122号)
《正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正定县2019年夜经济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政办〔2019〕17号)
《正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正定县推进特色商业街区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正政办〔2019〕42号)
三、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主要内容滞后于改革要求、涉及政府机构改革和部门职能调整的等原因修改的共1件,于2022年12月31日前修改完成。
《正定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正定县古城民居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政〔2021〕19号)
四、延期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规范性文件中内容适应新时代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求,可以继续实施,予以保留的共1件。
《正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免除城乡居民基本殡葬服务费的通知》(正政办函〔2017〕12号)有效期延至2027年5月1日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