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定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5年度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结合省市工作安排,对我县现行有效的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失效3件县政府规范性文件;
二、废止2件县政府规范性文件;
凡废止和失效的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自废止、失效之日起不得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废止、失效文件涉及的主办部门要做好政策衔接,坚决防止出现“空档”,确保各项工作连续性。
附件:宣布失效、废止的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正定县人民政府
2025年9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宣布失效、废止的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一、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3件)
1.《正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正定县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正政办〔2020〕22号)
2.《正定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正定县城区工业企业退城搬迁改造实施意见的通知》(正政规〔2022〕2号)
3.《正定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正定县县级财政投资评审监督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正政规〔2023〕3号)
二、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2件)
1.《正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正定县新改扩建居民住宅项目配建教育设施建设资金缴纳标准和管理使用办法的通知》(正政规〔2021〕2号)
2.《正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正定县城区排水与污水处理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政办〔2020〕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