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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定县人民政府
 
正定县财政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01-2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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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定县财政局
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和财政部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部署和要求,由正定县财政局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和数据来源于财政局各科室(单位)。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法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正定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311-88022585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正定县正定镇常山东路12号

  一、概述

  2017年,县财政局严格执行《条例》各项规定,切实保障财政信息透明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最大限度地保障公民知情权。

  2017年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一是加强领导、健全制度、统筹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信息公开纳入绩效指标管理,强化督促检查。同时,进一步完善财经收支信息专报发布制度,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答复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时间更加及时、重点更加突出。二是进一步优化公开流程和拓宽公开渠道。积极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及备案等环节的流程,依法依规满足公众的信息需求。除网络、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载体外,充分利用业务信息告知牌、大厅办事流程公开栏及接受公众电话咨询等形式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全年共受理公众电话咨询1300多人次,极大地方便公众办事及查询信息。三是充分利用网络等新媒体公开财政工作动态,推动财政信息建设。

  按照以网站为主要公开形式、保持长期公开状态的要求,为规范公开形式和渠道,在正定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设置财政信息公开专栏,县本级政府预决算和101个县级部门(2个涉密部门除外)预决算都在专栏中予以公开,确保了县级预算公开的形式规范、版式简洁、方便查询、接受监督。

  按照规定的内容要求,2017年县级政府预算公开了包括经人大批准的《正定县2016年县本级预算及县总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县本级预算及县总预算草案报告》、报表和相关说明,内容涵盖了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支出预算、县本级收入和支出预算、对下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预算、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预算、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和支出预算、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和支出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和分项数额等,并按要求对“三公”经费预算、转移支付、举债情况进行了说明。部门预算公开内容涵盖了部门和所属单位汇总预算、收入和支出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三公”经费预算等,并公开了部门职责、机构设置、数据增减变化情况、对“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重要事项进行了说明。在公开细化程度方面,专项支出全部按功能分类细化至项级,基本支出全部按经济分类细化至款级。为做好县级预算公开工作,加强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我们对县级预算公开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财政部门是政府预算公开的责任主体,各预算部门是部门预算公开的责任主体,强化责任分工,确保了县级预算公开落到实处。

  2017县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等文件要求,规范政府采购信息公告行为,提高政府采购活动透明度,加强对政府采购信息内容的审核,确保上网信息完整准确。全年在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主动公开发布各类政府采购信息共计150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县财政局在职责范围内累计主动公开财政信息196条(其中2017年度25条),其中:领导之窗6条;计划总结20条;机构设置3条;政务动态39条;公告公示15条;政府采购33条;财政预决算36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6条。

  三、依法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县财政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县财政局无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县财政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被提起行政诉讼案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总的来看我县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强化了财政监督,加强了财政管理,促进了依法理财和民主理财,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但仍存在公开制度不完善,公开意识不强的问题,有待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站在提高政府公信力的高度上,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充分认识进行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和《国家保守秘密法》的规定,妥善处理好信息公开与保密工作的关系,在确保信息保密的基础上,加大信息公开的力度,最大限度地保障公民知情权。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全面提高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规范信息公开工作规程强化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遵循规定流程,及时发布信息,建立信息台账,强化日常监督,并将信息公开工作全面纳入绩效考评范围。四是加大信息平台建设,加强公开渠道的互联互通,扩大发布信息的受众面,增强影响力。探索建立微博、微信等新的公开渠道,及时发布财政政策相关信息,尤其是涉及公众重大关切的公共事业和政策法规方面的信息,并充分利用新媒体的互动功能,以及时、便捷的方式与公众进行互动交流。

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