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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决定书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06
    来源:正定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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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香振:
     你向正定县人民政府提起的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依法办理后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石正政复决〔2024〕141号)向你提供的法律文书送达地址进行了邮寄送达(中国邮政EMS单号:1097223033434)因电话关机无法接通导致信件被退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八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行政复议决定书》(石正政复决〔2024〕141号)。请你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前往正定县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正定新区政府大楼B区243房间,联系人:刘玉娴,0311-86327575)领取该行政复议决定书,逾期不领,视为送达。
若你不服该行政复议决定,可以自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特此公告。
正定县司法局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