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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金博昊:
你于2025年6月1日未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开采建筑用砂,本机关于2025年10月21日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正资矿(2025)南005号)。根据你提供的法律文书送达地址和联系电话进行了邮寄送达(中国邮政挂号信:XA20902863313),中国邮政退回寄送单上标注“收件人拒收”,导致信件被退回。正定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人员根据你提供的联系电话与你联系,拒不配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正资矿(2025)南005号)。请你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前往正定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正定县正定新区商务中心C区713房间,联系电话:0311-88011510)领取该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不领,视为送达。
你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正定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直接向正定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正定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0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