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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定县人民政府关于新安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5-06-04
    来源:新安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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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报请批准的<新安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新政呈〔2025〕1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新安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新安镇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规划》实施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各项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着力将新安镇建设为铁路物资集散场、特色旅游小城镇。
二、筑牢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空间基础。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管控要求,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到2035年,新安镇耕地保有量不低于3.99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3.52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0.64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总规模不超过2.05平方千米。规划实施过程中,新安镇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的优化调整应符合国家、省相关规定,并做好全县范围内总量平衡。
三、优化发展格局,促进乡村振兴。全面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优化空间结构和用地布局,统筹各类资源要素保护和开发利用,划定农田保护区、生态控制区、城镇发展区、乡村发展区四类。引导镇域各类建设符合国土规划分区,严格执行分区管制要求。结合新安镇实际情况,规划构建以朝阳路和Y060形成的城乡融合发展轴、G107南北向延伸的产业发展轴以及东部城镇公共服务发展区、南部农旅发展区、西部农业发展区“两轴、三区”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从而提升新安镇综合承载能力,构建规模适度、功能完善、结构合理、集约高效的镇村体系。
四、加强历史文化保护,彰显地域特色。加强镇域内各类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建立不可移动文物、古树名木、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各类要素构成的历史文化保护体系,严格落实上位规划确定的历史文化保护线。根据历史文化资源分布情况,整合现状重要遗址、周边其他文化遗存、村落、自然生态风光,确定新安历史文化资源集中区以及串联沿线特色村落和乡野风光,加强沿线考古工作,对历史古道两侧的乡野景观及沿线村落进行保护与风貌整治,形成文化故道历史文化景观廊,从而构建“一区一廊”的镇域历史文化保护格局,促进历史文化、自然生态、农业观光旅游融合发展。
五、构建高效安全的基础设施体系。完善各类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基础设施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落实上位规划要求,落实重点交通基础设施用地要求。优化乡镇路网布局,完善通村公路建设,加强镇政府驻地与各村的连通、通村公路与干线公路网络的连通,提升乡村道路覆盖广度和深度。补齐乡村基础设施短板,构建镇村一体化供水体系,建设污水收集处理系统,打造安全可靠智能电网,完善多源互补天然气供应体系,构建清洁供热体系,提升信息基础设施服务水平,健全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体系,确保乡镇生命线稳定运行。健全公共安全和综合防灾体系,优化防灾减灾救灾设施布局,增强抵御灾害事故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提高乡镇空间安全韧性。
六、维护规划严肃性权威性。《规划》是对镇国土空间作出的全局安排,是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政策和总纲,必须严格执行,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坚持“多规合一”,不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完善规划传导机制,下级规划要服从上级规划,专项规划、详细规划要服从总体规划。按照定期体检和五年一评估的要求,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预警机制,将规划评估结果作为规划实施监督考核的重要依据。推动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网络建设,建立健全规划监督、执法、问责联动机制,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
七、强化规划实施保障。镇政府要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做好《规划》印发和公开,强化社会监督。组织完成详细规划编制工作,形成“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统筹国土空间开发保护。《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要逐级请示报告。
正定县人民政府
2025年5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