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定县三里屯街道办事处政府职能设置
一、领导信息及分工
李志强,现任党工委书记 全面工作
宋美哲,现任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分管环保工作;主管人大、信访、招商选资、经济发展、财政工作
张盼盼,现任党工委副书记、协助书记抓党的建设工作;主管平安建设、综治司法、应急管理、防灾减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网信工作;联系县委社会工作部
石鸿霞,现任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主管纪检监察、廉政建设、巡视巡察工作;行政综合服务、爱国卫生、健康教育、就业服务、人口和计生、社会救助、残疾人保障、居家养老服务、精神障碍患者康复、工会、共青团、妇联、文化工作
韩彦涛,现任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长主管武装、退役军人、党政办、综合执法、燃气、交通和食品安全工作
王晓飞,现任党工委委员、组织委员主管组织人事、基层党建、“两新”党建、基层政权建设工作
李 静,现任党工委委员、宣传统战委员主管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统战、民族宗教事务、教育工作
李银玲,现任办事处副主任主管农业综合服务、生活垃圾处理、生活污水治理、社区移风易俗、文明创建工作、负责人均可支配收入指标统计
刘新建,现任一级主任科员主管社区环境卫生工作
二、三里屯街道党工委、人大工委、办事处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的决议。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及上级政府的决定、命令,依法管理辖区公共事务。
(二)讨论并决定本街道重大问题,统筹、协调辖区单位和组织,团结、组织党内外干部和群众,抓好决策部署的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组织实施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落实民政民生、卫生健康、住房保障、就业创业、社会保障、文化教育和体育事业等政策。
(三)负责办理上级人大常委会交办的监督、选举以及其他工作,做好人大代表工作,联系选民、反映群众意见和要求。
(四)加强街道党工委自身建设和基层党组织建设,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党建联席会议制度,全面推进辖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五)街道党工委领导群团组织,加强指导和规范,支持和保证群团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坚持党管武装的根本原则和制度,协调各方力量,对街道人民武装工作实行统一领导。
(六)指导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健全自治平台。组织动员社区居民、单位和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整合辖区内社会力量,形成社区共治合力,为社区发展服务。对社区工作者队伍进行教育管理。
(七)按照管理权限,对街道机关及所属单位干部进行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对上级政府职能部门派出机构的工作考核和主要负责同志任免提出意见。
(八)组织维护辖区安全稳定,协调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应急管理、民族宗教工作,承担民兵预备役、征兵、退役军人服务、拥军优属、防范邪教等工作。
(九)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科普活动,开展法治宣传和社会公德教育,推动社区公益事业发展。维护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等合法权益。
(十)参与辖区设施规划、建设和验收,综合管理、统筹调度和考核督办涉及辖区的公共事务,按照有关规定统筹使用下沉到街道社区的人财物等资源。
(十一)承办上级党委、人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机构设置
三里屯街道党工委、人大工委、办事处设8个工作机构。
(一)内设机构4个,规格为股级。
1.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机关文电、值班、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党务政务公开、对外联络、后勤保障等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财务及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
2.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基层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宣传文化、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统战工作、民族宗教事务、党管武装、组织人事等工作;统筹推进区域化党建工作,负责“两企三新”党建工作;领导辖区内人大工作,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负责开展群众文化艺术娱乐、体育活动,指导社区文化室建设、文体设施规划建设工作;负责文物普查、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负责指导基层自治和居民区建设工作,负责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建立健全各项自治制度,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负责社区工作者的日常管理工作,指导基层开展社区社会工作实践,收集、反映社情民意。
3.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拟订辖区经济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经济发展、招商引资工作;推进“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运用,促进乡村全面振兴;负责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指导农文旅融合发展工作;负责指导农业龙头企业建设,大力发展设施农业、品牌农业;指导农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因地制宜发展家庭经营项目,提升生产经营水平;负责小微企业扶助等工作;负责防返贫工作,推动辖区特色产业提质增效;负责统计工作。
负责拟订辖区社区建设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社区体制改革工作;协助上级部门做好重点项目建设的前期政策处理及项目跟进工作。负责自然资源保护和监管、人居环境改善、土地调查、基本农田保护管理等工作;负责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水资源保护、水环境治理、节约用水、全民义务植树、古树名木保护、园林绿化等工作,负责禁止露天焚烧秸秆、“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工作。
4.安全发展办公室。负责拟订辖区安全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应急管理工作,落实应急管理责任,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配合做好气象信息宣传、预警工作,负责消防、气象灾害、防汛、抗旱等应急防御、防灾减灾救灾相关工作;负责辖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巡查等工作;负责领导辖区传染病防治工作,自然灾害救助相关工作,护林和森林草原防火等相关工作。
负责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工作,建立健全综合指挥协调机制和工作流程,统筹协调指挥各类民生诉求事项、各类政府服务热线交办事项的受理、研判、转办、落实、反馈工作;负责基层网格化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互联网舆情化解和舆论引导工作,统筹推进信息化网络管理工作;负责指挥平台建设管理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制宣传教育、信访工作,调解各类纠纷;负责加强群防群治组织建设,做好防范邪教工作;会同司法部门开展社区矫正、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负责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负责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二)所属事业单位4个,规格为股级,公益一类,经费形式为财政性资金基本保障。
5.综合行政执法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授权、委托,承担城乡建设、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文化市场、农业农村、安全生产、民族宗教等领域行政执法工作;配合县直有关部门、街道有关股室做好辖区内城乡建设、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文化市场、农业农村、安全生产、民族宗教等领域监督巡查工作。
6.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拥军优属、优抚帮扶、走访慰问、信访接待、权益保障等工作;配合做好征兵、民兵、预备役、国防教育、国民经济动员、人民防空、国防交通、国防设施保护等国防动员相关工作。
7.行政综合服务中心。负责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办理工作,提供政策和业务咨询;指导社区便民服务点建设。
负责物业监督管理,负责调解物业管理纠纷,指导物委会、业委会开展工作;负责爱国卫生日常工作,负责健康教育、就业服务、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负责社会救助、残疾人保障工作,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精神障碍患者康复等工作。
8.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拟订辖区农业综合服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畜牧、林业、水利、农机等技术推广和服务工作,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负责指导农业生产、技术培训和信息咨询服务;负责动植物病虫害及灾情的预报、防治、处置;负责农村土地承包、水土保持和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新农村建设,推进和美乡村、美丽庭院创建工作;负责社区环境卫生工作,推进社区改厕、生活垃圾处理、生活污水治理等工作;负责推进社区移风易俗、文明创建等工作。
9.街道纪工委(监察组)。负责街道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监督检查辖区内党组织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和执行党内法规和上级党委决定、命令的情况,监督检查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情况;负责组织协调街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受理本街道范围内对党的组织、党员违犯党纪行为的检举以及党员的控告、申诉,维护党员的权利。督促落实街道党务、政务、财务、政务公开,监督规范社区资金、资产、资源管理,负责内部审计工作。
人民武装部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按有关章程和规定设置,在街道党工委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
四、联系方式:
地址:石家庄正定新区承泽街166号
邮编:050800
联系电话:0311-89190950
电子邮箱:sltjdbscggyx@163.com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30(夏季下午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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