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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县本级决算和县总决算情况
及2016年1—6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
报 告
----2016年9月29日在正定县第十五届
人大常委会第36次会议上
正定县财政局局长 李瑞彩
尊敬的王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政府委托,现将全县2015年县本级决算和县总决算情况及2016年1--6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2015年县本级财政决算和全县财政总决算情况
2015年,面对错综复杂的经济形势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和县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全县上下围绕建设经济强县、美丽正定的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统筹推进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治污染、惠民生,有力促进了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在此基础上,全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2015年县本级财政决算情况
经县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批准,2015年县本级一般公共收入预算为80182万元;县本级一般公共支出年初预算为138229.9万元,经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批准,调整为153664.9万元,与市和乡(镇)结算后,最终调整为223163.9万元。2015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7792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19%,增长7.94%;支出完成208247.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3.32%,增长13.43%。
从平衡情况看,2015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为259898.8万元,包括:当年县本级收入77927.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16981.1万元、乡(镇)上解收入36317.2万元、地方政府债券收入15435万元、上年结转结余资金10776.1万元、政府性基金调入2462.3万元。2015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为244982.5万元,包括:当年县级支出208247.6万元、补助乡(镇)支出18149.9万元、上解上级支出7593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0992万元。收支相抵后,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587.9万元、结转下年支出项目资金4328.4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另就以下几项内容予以说明:一是关于上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结转资金使用情况。2014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结转资金10776.1万元,2015年县本级支出10776.1万元。二是关于举借债务情况。报经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批准,县本级使用地方政府债券15435万元,地方政府债券余额25035万元。三是关于县级预算周转金情况。截至2015年底,县本级预算周转金共计346.4万元,按规定用于预算年度内季节性收支差额调剂。四是关于预备费使用情况。2015年县本级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2000万元,当年用于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乡镇卫生院基建项目配套等预算执行中难以预见的支出1889.4万元,结余部分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五是关于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设立情况。2015年我县增设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372.9万元,其中:从政府性基金结余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资金2462.3万元,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结余110.6万元,收回县本级年初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未支出、未全部支出项目资金预算指标,弥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短收部分后结余部分7800万元。与市结算后,市财政增加我县结算补助215万元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整后我县2015年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为10587.9万元。六是关于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70号)和财政部《关于推进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5]15号)要求,对我县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进行了认真清理,截至2015年底共盘活存量资金35827.8万元,其中上缴上级财政31万元,本级财政收回35796.8万元,收回的财政存量资金按照财政部的有关要求2015年支出30407.2万元,结转5389.6万元。主要支出项目为:扶持企业资金8839万元(中博汽车5000万元,小商品市场3839万元),用于工资和养老保险改革补助8355万元,国土局正中东校区北侧土地收储资金3000万元,滹沱河绿廊拆迁补偿资金2000万元,农村环保节能炉财政补贴资金2208万元,在中央一套宣传正定经费873万元,设立农民工应急欠薪周转金500万元。
2.市对我县和我县对乡(镇)转移支付情况
市对我县转移支付情况:2015年市对我县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共计118632.1万元(其中:县级116981.1万元,乡级增值税、消费税、所得税基数返还1651万元)。(1)返还性收入7885万元,包括:增值税和消费税税收返还5434万元、所得税返还基数1220万元、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1231万元;(2)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55354万元,包括:体制补助767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16348万元、革命老区转移支付180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5069万元、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476万元、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192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等专项化一般性转移支付18398万元、固定数额补助10442万元、结算和其他补助1751万元;(3)专项转移支付补助55393.1万元。
县对乡(镇)转移支付情况:2015年我县对乡镇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18149.9万元。(1)固定基数补助8892.7万元,(2)农村税费改革等补助3600万元;(2)大学生村官、村干部职务补贴及清理违规房地产及土地占用等经费980.2万元;(3)专项转移支付补助20万元;(4)工资和养老保险改革补助4657万元。
3.2015年全县财政总决算情况
2015年,全县全部财政收入完成212000万元,占年初预算214060万元的99.04%,增长11.38%(其中:正定县完成171596万元,增长7.39%;正定新区完成40404万元,增长32.23%);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40838万元,占年初预算138300万元的101.84%,增长15.08%(其中:正定县完成104691万元,增长8.45%;正定新区完成36147万元,增长39.81%)。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221903.1万元,占调整预算238596万元的93%,增长14.57%。
从平衡情况看,2015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为257181.7万元,包括:当年收入10469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18632.1万元、地方政府债券收入15435万元、上年结转结余资金15961.3万元、政府性基金调入2462.3万元。2015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为240488.1万元,包括:当年支出221903.1万元、上解上级支出7593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0992万元。收支相抵后,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587.9万元、结转下年支出项目资金6105.7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81621万元,占年初预算的80.6 %,同比增长15.5%。支出完成78454万元,占年初预算的77.4 %,同比增长11.2%。
从平衡情况看,2015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为92945万元,包括:当年收入8162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856万元、上年结转结余资金10468万元。2015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支出总计为80916万元,包括:当年支出78454万元,调出资金2462万元。收支相抵后,结转下年支出项目资金12029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36761万元,占预算的103.77%。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完成8517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完成9620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完成835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收入完成17429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收入完成360万元。
2015年,我县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31578万元,占预算的96.14%。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完成5521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完成9361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完成703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支出完成15819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支出完成174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我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没有发生收支情况。
(五)对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总体评价
2015年,在财政减收增支因素多、收支矛盾突出的情况下,财税部门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着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努力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取得了较好成效。
1.2015年,由于经济下行影响和“营改增”政策因素,加上全县房地产市场低迷,财政收入形势异常严峻,财税部门迎难而上,始终坚持扩大规模和优化结构两手抓,积极应对财税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制定有效措施,确保财政收入应收尽收,全部财政收入跨上20亿元新台阶,全部财政收入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增收2.2亿元和1.8亿元,均实现快速增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速高于全市平均增速5.9个百分点,增速在16个县(市)中列第3位。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占全部财政收入比重为66.43%,同比提高了2.13个百分点。
2.按照公共财政要求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强化服务功能,有效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一是积极筹措资金,保障了公教人员工资的正常发放、各项津贴补贴政策的落实以及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二是确保了全县重点项目建设资金需求,争取省级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资金2000万元,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3328万元,支持了古城保护工作;筹措资金11269.01万元用于农村面貌改造提升项目,重点支持了片区道路硬化、亮化、绿化、美化。三是拨付各类社会保障资金52496万元,保证了全县社保对象生活保障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和医药费的及时报销,维护了社会稳定。四是积极落实中央惠民政策。拨付资金3292万元用于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和棉花补贴,拨付资金1210万元用于2013年、2014年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拨付资金1810.3万元落实药品零差率政策;拨付资金5225万元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补助。五是认真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安排资金5623多万元用于绿化建设;拨付资金2831万元用于提前淘汰黄标车财政补贴;拨付资金2597.5万元用于节能采暖炉推广补贴;拨付资金584万元用于取缔实心粘土砖窑奖励补贴;拨付资金200万元用于洁净型煤及炉具推广补贴。
3.认真贯彻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科学培植财源。在支持企业发展方面,帮助企业用足用好现有优惠政策,解决发展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为工行正定支行、正定恒升村镇银行、盛华企业集团、苹乐面粉机械集团、河北明光食品公司等企业争取上级各类支持资金1699.92万元;开设助保贷资金专户,拨入助保金专户政府风险补偿金500万元,与建行正定支行签订了助保贷业务合作协议,确定“入池”企业52户。在支持农牧业生产方面,申报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农村沼气利用、省级蔬菜产业园、利用秸秆养牛、省级乳粉业发展、农机补贴和农机深松、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和农田水利建设、农业产业化项目。大力支持农田基本设施建设、畜牧业生产和农业开发工作,促进农业增效、畜牧业增产、农民增收。投资970万元建设规模7700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在支持现代服务业方面,积极筹措资金,支持我县办好第八届正博会等系列会展,支持全县市场体系建设,为商贸物流企业发展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4.深化绩效预算管理改革、强化综合治税管理、创新财政投入方式科学理财有了长足进步。一是深化绩效预算改革,按照上级要求,各部门在梳理职责的基础上,编制了2016年度部门绩效预算;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按照规范的操作模式,实现了“零余额账户”支付、国库集中清算。进行了国库电子化支付测试工作。二是通过开展综合治税工作共查补税款15279.88万元。其中:通过房地产行业税收清查收缴税款9461万元;通过开展土地占用行为税收清理,清缴耕地占用税2707万元;通过开展“以电控税”工作收缴税款614.5万元;通过存量房计税价格调整增收税款610万元;通过开展商业用房产出租专项清查收缴税款465万元。三是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力度,监督政府采购活动195次,完成政府采购金额21899万元,节约资金2520万元,资金节约率10.3%;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进行评审监督,共评审建设项目318项,报审金额62074万元,审定金额52817万元,审减金额9257万元,平均审减率15%;审核征收拆违等项目评估项目6个,审定金额35136万元。四是做好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在全县31个单位实施,全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达到4245万元;积极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模式,初步建立了PPP项目库,为下一步PPP模式正式开展提供第一手资料;利用省厅财政行政绩效管理系统平台开展财政工作绩效管理工作(试行)。
二、2016年1--6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的监督支持下,财税部门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扎实推进各项财政工作,财政收入实现“双过半”,有力促进了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一)1--6月份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
截至6月底, 全县财政收入累计完成135511.9万元,占年初县人民代表大会批准财政预算237000万元的57.18%,同比增收21355.3万元,增长18.71%。其中:县本级财政收入完成76295.2万元,占年初预算129000万元的59.14%,同比增收9833.7万元,增长14.8%。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截至6月底,全县一般公共预算累计支出88840万元(县本级支出累计完成83198.5万元,占预算执行指标的43.01%),占预算执行指标的40.8%,同比增支9461.3万元,增长11.92%。主要支出项目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544.4万元,占预算执行指标的46.08%;公共安全支出4279.3万元,占预算执行指标的35.53%;教育支出29501.7万元,占预算执行指标的46.48%;科学技术支出1154.9万元,占预算执行指标的80.1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772.8万元,占预算执行指标的34.8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41.9万元,占预算执行指标的59.3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825.9万元,占预算执行指标的64.59%;城乡社区支出2985.6万元,占预算执行指标的36.17%;农林水支出11759.9万元,占预算执行指标的44.24%;交通运输支出1007万元,占预算执行指标的45.5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697万元,占预算执行指标的39.86%。
(二)1--6月份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6月份,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56928万元,占年初预算133714万元的42.57%,增长99.01%。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55210万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2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300万元,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380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584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254万元。
1--6月份,全县政府性基金支出63530万元,占预算执行指标144832万元的43.86%,增长119.25%。其中: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支出126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288万元,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安排的支出69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960万元,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7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62077万元(具体项目为: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21652万元,土地开发支出31707万元,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1350万元,廉租住房支出745万元,土地出让业务支出131万元,城市建设支出4057万元,破产或改制企业职工安置支出128万元,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支出2307万元),其他支出3万元。
上半年政府性基金收支进度较慢的主要原因是受经济下行及清理规范土地市场秩序影响,房地产土地出让收入下降较多。按照收支平衡、专款专用原则,相应压减了部分项目支出。
(三)1--6月份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6月份,全县社保基金收入完成27687万元,占预算58746万元的47.13%(收入进度较慢的原因是机关养老保险尚未启动)。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5546万元,占预算7498万元的73.97%;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5400万元,占预算10958万元的49.28%;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867万元,占预算941万元的92.1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收入15754万元,占预算20058万元的78.54%;生育保险基金收入120万元,占预算239万元的50.2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预算19052万元,上半年尚未启动。
1--6月份,全县社会保基金支出19216万元,占预算56066万元的34.27%(支出进度较慢的原因是机关养老保险尚未启动)。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831万元,占预算5362万元的52.8%;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4426万元,占预算10888万元的40.65%;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429万元,占预算871万元的49.25%;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支出11469万元,占预算19776万元的57.99%;生育保险基金支出61万元,占预算151万元的40.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预算19018万元,上半年未形成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由于我县国有企业没有利润和分红,因此2016年没有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1--6月份也没有发生收支情况。
(五)上半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全面完成“双过半”任务,增速超全市平均水平。通过落实财税优惠政策、加大补助力度、创新投入方式,支持加快发展。借助营改增改革,全面清理各行业营业税及房地产业、建筑业欠税,堵漏挖潜增收。推进综合治税,加强收支调度,开展专项检查,有力地保障了全县财政平稳运行。1--6月份,全县全部收入和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分别完成预算的57.18%和59.49%,均完成了“双过半”任务。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速高于全市平均水平7.96个百分点,同比增速在全市16个县市中(不含辛集市)列第5位。
2.努力改善民生,倾力保障重点资金需要。一是优先保证了全县公教人员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确保国家机关正常运转和各项事业健康发展。二是及时拨付社会保障资金30721万元,保证全县社保对象生活保障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和医药费的及时报销,维护了社会稳定。三是积极落实中央惠民政策。争取上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870万元,安排用于一事一议项目建设;争取上级资金611万元,县级配套154万元,用于村级公益事业维护的费用支出,实现全县154个村全覆盖。四是全力支持全县重点项目建设。积极上报古城保护项目,争取国家开发银行贷款51500万元支持东门里二期、太平街、西南街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争取国家重点文物保护补助资金9126万元,用于正定城墙修缮工程;拨付农村垃圾处理资金602万元、农村面貌改造提升项目资金1312.2万元;拨付资金818万元支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7608万元,专项用于置换存量债务;争取资金4088.5万元,用于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项目;拨付资金1709万元支持农业开发项目建设,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3.深化财政改革,积极推进科学依法理财。一是深化财政改革,提高管理绩效。完善部门预算编制方法,科学制定预算定额,将所有资金纳入预算管理,编制了全口径财政预算;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按照规范的操作模式,实现了“零余额账户”支付、国库集中清算,达到财政资金即时接收、运行、支付一体化管理水平;二是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进行评审监督。上半年共评审建设项目131项,报审金额72948.9万元,审定金额59850.6万元,审减金额11069.9万元,平均审减率15.17%;三是按照时间节点和规定程序,做好公车改革工作;做好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动作、平等协商、风险共担的原则、互利共赢的原则,研究我县PPP项目实施工作;四是按照“一问责八清理”专项活动安排部署,认真做好我局牵头的专项资金、三乱收费、违规配车用车三个清理工作。此次活动的开展,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利益,促使我们健全了体制机制,完善了政策制度,提高了资金的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五是为加强和规范县级机关国内差旅费管理,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建设,参照《石家庄市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石财行〔2015〕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正定县县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试行)》。
4.积极发挥财政职能,大力支持县域经济发展。认真贯彻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科学培植财源。正在积极与各家银行协商,建立产业发展基金。在支持企业发展方面,帮助企业用足用好现有优惠政策,解决发展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在支持农牧业生产方面,正定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出资1530万元成立正定农建投资有限公司。积极申报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农村沼气利用、省级蔬菜产业园、利用秸秆养牛、省级乳粉业发展、农机补贴和农机深松、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和农田水利建设等项目,大力支持农田基本设施建设、畜牧业生产和农业开发工作,促进农业增效、畜牧业增产、农民增收。在支持现代服务业方面,积极筹措资金,支持我县办好第九届正博会等系列会展,支持全县市场体系建设,为商贸物流企业发展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六)确保完成全年各项财政工作任务采取的主要措施
1.抓好收入管理,增强财政保障能力。深入分析经济运行走势,增强对财政经济形势的预判能力,努力做到财政收入与经济发展相协调。积极支持产业发展和项目建设,培育和壮大财源基础。完善综合治税机制,依法强化税收征管,努力做到应收尽收,切实维护市场公平。清理和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加强政府性基金等非税收入征管,进一步完善国有资本经营收入管理。加强对社会保障基金收入管理,努力实现社保基金的可持续运行。
2.抓好改革落地,完善财政管理机制。深化绩效预算管理改革,实行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着力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全面落实中央税制改革部署,跟踪分析税制改革动向,确保改革有序推进。完善跨年度平衡机制,增强预算调控能力。改进项目预算安排,明确部门支出责任,加快支出进度。推进财政监督改革,建立健全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的内部控制制度。
3.抓好资金统筹,保障民生和重点支出。强化一般公共预算与政府性基金预算的统筹、本级资金与上级资金的统筹、现有资金与存量资金的统筹、预算资金与政府债券资金的统筹,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针对群众关心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精准发力,全力保障教育、医疗卫生、城乡低保、保障房等民生政策兑现,大力支持大气污染治理、生态环境改善,着力支持社会事业发展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积极主动补短板,促进幸福正定建设。
4.抓好市场引导,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撬动作用,创新投入方式,逐步减少财政对竞争性领域的直接投入。对符合政策和发展方向的竞争性选择项目,采用竞争性分配、股权投资基金等方式,提升资金使用效果;对公共服务领域和公益类项目,能够通过市场解决的,政府不再直接承办,向社会购买服务,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对准公益类的建设项目,设立引导资金,积极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最大限度吸引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参与。
5.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要求,加强财政资金监督检查,及时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强化责任追究,维护财经纪律的严肃性。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行政经费等一般性支出。进一步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提高财政工作透明度,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自觉主动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社会的舆论监督,确保财政资金在阳光下运行。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上半年我县财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下半年还面临更大的困难和压力,工作任务十分艰巨,我们决心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的监督下,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扎实工作,确保完成全年各项财政预算任务,为促进全县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