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2014年县本级决算和县总决算情况
及2015年1--6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
报 告
----2015年9月17日在正定县第十五届
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上
正定县财政局局长 李瑞彩
尊敬的王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政府委托,现将全县2014年县本级决算和县总决算情况及2015年1--6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2014年县本级财政决算和全县财政总决算情况
2014年,面对错综复杂的经济形势和艰巨繁重的改革任务,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和县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全县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沉着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着力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经济和社会继续保持了平稳发展态势。在此基础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圆满完成了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确定的调整预算任务。
(一)2014年县本级财政决算情况
经县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批准,2014年县本级一般公共收入预算为74913万元,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批准调整为71450万元;县本级一般公共支出年初预算为119580万元,经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批准,调整为178600万元,与市和乡(镇)结算后,最终调整为194290.2万元。2014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72192.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1.04%,增长9.47%;支出完成183593.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4.49%,增长3.5%。
从平衡情况看,2014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为218631.8万元,包括:当年县本级收入72192.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04393万元、乡(镇)上解收入28665.4万元、地方政府债券收入350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资金9881.3万元。2014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为207855.7万元,包括:当年县级支出183593.2万元、补助乡(镇)支出15110.5万元、上解上级支出9152万元。收支相抵后,结转下年支出项目资金10697万元,净结余79.1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另就以下几项内容予以说明:一是关于上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结转资金使用情况。2013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结转资金9791.9万元,2014年县本级支出9761.7万元,仍需继续实施的项目资金30.2万元。二是关于举借债务情况。报经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批准,县本级使用地方政府债券3500万元,地方政府债券余额9600万元。三是关于县级预算周转金情况。截至2014年底,县本级预算周转金共计346.4万元,按规定用于预算年度内季节性收支差额调剂。四是关于预备费使用情况。2014年县本级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800万元,当年用于农村饮水安全、农村面貌改造提升等预算执行中难以预见的支出800万元。
(二)市对我县和我县对乡(镇)转移支付情况
1、市对我县转移支付情况
2014年市对我县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共计106044万元(其中:县级104393万元,乡级增值税、消费税、所得税基数返还1651万元)。(1)返还性收入8639万元,包括:增值税和消费税税收返还5429万元、所得税返还基数1220万元、省“四税”返还基数747万元、省资源税返还基数12万元、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1231万元;(2)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46943万元,包括:均衡性转移支付9746万元、革命老区转移支付400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5084万元、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1098万元、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193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等专项化一般性转移支付16003万元、固定数额补助10437万元、结算和其他补助2238万元;(3)专项转移支付补助50462万元。
2、县对乡(镇)转移支付情况
2014年我县对乡镇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15110.5万元。(1)固定基数补助8892.7万元,(2)农村税费改革等补助3600万元;(2)大学生村官、农村好青年及清理违规房地产及土地占用等经费补助878.2万元;(3)专项转移支付补助1264.6万元;(4)提高津贴补贴和取暖费标准补助475万元。
(三)2014年全县财政总决算情况
2014年,全县全部财政收入完成190343万元,占调整预算19000万元的100.18%,增长16.23%(其中:正定县完成159787万元,增长11.81%;正定新区完成30556万元,增长46.59%);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22388万元,占调整预算121800万元的100.48%,增长17.6%(其中:正定县完成96533万元,增长13.58%;正定新区完成25855万元,增长35.5%)。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193685.7万元,占调整预算209647万元的92.39%,增长3.98%。
从平衡情况看,2014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为218799万元,包括:当年收入9653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06044万元、地方政府债券收入350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资金12722万元。2014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为202837.7万元,包括:当年支出193685.7万元、上解上级支出9152万元。收支相抵后,结转下年支出项目资金15797万元,净结余164.3万元。
(四)对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总体评价
2014年,在财政减收增支因素多、收支矛盾突出的情况下,财税部门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着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努力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取得了较好成效。
1、2014年,由于经济下行影响和“营改增”政策因素,加上全县房地产市场低迷,财政收入形势异常严峻,财税部门迎难而上,始终坚持扩大规模和优化结构两手抓,积极应对财税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制定有效措施,确保圆满完成全年财政收入任务。全部财政收入跨上19亿元新台阶,全部财政收入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增收2.7亿元和1.8亿元,均实现快速增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速高于全市平均增速8.6个百分点,增速在16个县(市)中列第5位。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占全部财政收入比重为64.3%,同比提高了0.75个百分点。
2、按照公共财政要求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强化服务功能,有效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一是优先保证了全县公教人员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按人均5000元标准发放了2013年度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奖励资金;筹措资金7700万元用于提高全县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津贴补贴和取暖补贴标准。二是积极争取并及时拨付资金,确保全县重点项目资金需要。拨付资金13900万元用于南关村改造、中山路升级改造、周汉河治理、正定古城墙修缮;筹措资金4015万元支持农村面貌改造提升;拨付资金3081万元支持大气污染防治;筹措资金2584.6万元用于“连茅圈”和旱厕改造。三是拨付社会保障资金44248万元,保证全县养老、医疗、低保、就业等社保政策落实。四是积极落实中央惠民政策。拨付资金3926万元,用于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筹措资金3294.8万元,支持全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筹措资金360万元用于试点村村级公益事业维护。五是认真贯彻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科学培植财源。拨付资金29581.5万元,支持农田基本设施建设、农业开发、农村饮水安全、植树绿化工作,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环境美化。拨付资金4734万元,支持“交通建设年”工作。争取上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资金、电子商务进农村资金、企业技术中心和工程实验室奖励资金等资金5100万元,支持我县企业和经济加快发展。
3、主动探索,努力创新,力促财政运行机制更完善、管理效能再提升。一是认真做好涉税信息采集,开展综合治税工作。通过信息比对、税收风险评估、票据协查等多种方式查补税款。二是深化财政改革,提高管理绩效。完善部门预算编制方法,科学制定预算定额,使部门预算更切合实际;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在摸索中不断完善,按照规范的操作模式,实现了“零余额账户”支付、国库集中清算;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力度,监督政府采购活动155次,完成政府采购金额12066.8万元,资金节约率4%;制定了新一轮县对乡(镇)激励性财政体制,对各乡(镇)和街道办事处实行“分级管理、支出定责、收入分享、增收激励、责权统一”的分灶吃饭、自求平衡的分税制财政体制。三是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进行评审监督,全年共评审建设项目240项,报审金额102835.8万元,审定金额78245.8万元,审减金额24590.1万元,平均审减率23.91%;出具征收拆违等项目评估审核报告6份,审定金额9335万元。四是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对8个乡镇和1个街道办事处及65个行政事业单位2013年会计基础信息质量、财务收支等情况进行了综合性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纠正和处理,较好维护了财经纪律;完成了“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五是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做好政府性债务清理甄别工作,全年偿还债务13800万元,2014年底全县政府性债务余额60908.5万元,债务率为20.56%,风险等级在警戒线以下,债务规模在可控范围之内。六是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全年收缴资产处置收入及资产有偿使用收入835万元。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存量达10.6亿元。
二、2015年1--6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的监督支持下,财税部门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扎实推进各项财政工作,财政收入实现“双过半”,有力促进了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一)1--6月份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
截至6月底, 全县财政收入累计完成114156.6万元,占年初县人大会批准财政预算214060万元的53.33%,同比增收13822万元,增长13.78%。其中:县本级财政收入完成66461.5万元,占年初预算121576万元的54.67%,同比增收6668.7万元,增长11.15%。
分系统完成情况:国税局完成35170.8万元,占预算67700万元的51.95%,增长5.21%;地税局完成43314.5万元,占预算82400万元的52.57%,增长12.77%;财政局完成14452.5万元,占预算23400万元的61.76%,增长0.62%;其他收入完成1816.8万元,占预算3900万元的46.58%,增长9.77%;正定新区完成19402万元,占预算36660万元的52.92%,增长55.46%。
按新体制统计,中央分享收入完成30525.3万元,省、市分享收入完成845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75179.3万元,占年初预算138300万元的54.36%,同比增收10281.1万元,增长15.84%。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截至6月底,全县一般公共预算累计支出79378.7万元(县本级支出累计完成77370.2万元,占预算执行指标的47.35%),占预算执行指标的44.95%,同比增支16216万元,增长25.67%。主要支出项目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391.6万元,占预算执行指标的49.68%;公共安全支出5398.5万元,占预算执行指标的53.04%;教育支出24325.5万元,占预算执行指标的49.55%;科学技术支出839.2万元,占预算执行指标的66.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924.2万元,占预算执行指标的61.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61.7万元,占预算执行指标的51.7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144.6万元,占预算执行指标的51.78%;城乡社区支出6878.6万元,占预算执行指标的74.42%;农林水支出6634.9万元,占预算执行指标的26.51%(农村面貌提升、植树占地补偿需下半年审核后拨付);交通运输支出1254.8万元,占预算执行指标的38.6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692.2万元,占预算执行指标的63.96%。
(二)1--6月份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6月份,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28606万元,占年初预算101310万元的28.24%,增长0.99%。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6581万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7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500万元,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362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355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108万元。
1--6月份,全县政府性基金支出28976万元,占预算执行指标101806万元的28.46%,增长61.19%。其中: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支出111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123万元,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安排的支出200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355万元,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支出434万元,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62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27691万元(具体项目为: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21527万元,土地开发支出1607万元,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314万元,廉租住房支出1413万元,土地出让业务支出154万元,城市建设支出2676万元)。
上半年政府性基金收支完成预算进度较慢,主要原因是受经济下行及清理规范土地市场秩序影响,房地产土地出让收入下降较多。按照收支平衡、专款专用原则,相应压减了部分项目支出。
(三)1--6月份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6月份,全县五项社保基金收入完成25409万元,占预算35424万元的71.73%。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4599万元,占预算7380万元的62.32%;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4649万元,占预算9346万元的49.74%;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800万元,占预算845万元的94.67%;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收入15160万元,占预算17444万元的86.91%;生育保险基金收入201万元,占预算409万元的49.14%。
1--6月份,全县社会保基金支出14945万元,占预算31035万元的48.16%。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940万元,占预算5102万元57.62%;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4215万元,占预算7978万元的52.83%;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296万元,占预算544万元的54.4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支出7457万元,占预算17329万元的43.03%;生育保险基金支出37万元,占预算82万元的45.12%。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由于我县国有企业没有利润和分红,因此2015年没有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1--6月份也没有发生收支情况。
从1--6月份预算执行情况看,呈现了以下特点:
1、全面完成“双过半”任务,增速超全市平均水平。1--6月份,全县全部收入和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分别完成预算的53.33%和54.36%,均完成了“双过半”任务。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速高于全市平均水平11.06个百分点,同比增速在全市16个县市中(不含辛集市)列第3位。
2、努力改善民生,倾力保障重点资金需要。一是优先保证了全县公教人员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筹集资金1800万元,将机关事业单位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奖励标准由每人5000元提高到6500元。目前,已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改革补发资金落实到位。二是确保国家机关正常运转和各项事业健康发展。严格按照定额及时拨付机关事业单位正常公用经费,全县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医疗卫生、城乡社区事务和农林水事务等支出均有大幅度增长。三是及时拨付社会保障资金24954万元,保证全县社保对象生活保障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和医药费的及时报销,维护了社会稳定。四是积极落实中央惠民政策。拨付资金3933.56万元,用于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以及2013年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提取保障性住房资金1831.6万元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争取上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1576万元,现已安排44个提升村项目建设资金 1315万元;争取上级资金661万元,县级配套232万元,用于村级公益事业维护的费用支出,实现全县154个村全覆盖;拨付乡镇化债专项资金335.35万元,圆满完成了我县清理化解乡村垫交税费债务工作。五是全力支持全县重点项目建设。积极上报古城保护项目,争取国家开发银行贷款20000万元支持顺城关、南关棚户区改造项目;申请国家重点文物保护补助资金20000万元;安排农村公路改造项目计划、农村面貌改造提升项目资金11348万元;拨付资金1486.2万元支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利用亚行贷款4689万元,支持常山垃圾处理厂土建工程和购买改造环卫设施等;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7343万元,支持全县道路建设;投资970万元建设高标准农田7700亩,支持农田基本设施建设和农业开发工作,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3、深化财政改革,积极推进科学依法理财。一是深化财政改革,提高管理绩效。完善部门预算编制方法,科学制定预算定额,将所有资金纳入预算管理,编制了全口径财政预算;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按照规范的操作模式,实现了“零余额账户”支付、国库集中清算,达到财政资金即时接收、运行、支付一体化管理水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要求,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力度,监督政府采购活动66次,完成政府采购金额4811万元,节约资金156万元,资金节约率3%;二是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进行评审监督。共评审建设项目96项,报审金额12644万元,审定金额10577万元,平均审减率16.35%。三是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按照全市统一安排,对国有资产管理系统软件进行了更换和培训,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总额12.4亿元。四是积极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模式。对全县所有符合PPP模式运作的单位进行了详细的调查摸底,涉及交通、能源、市政、环境治理、信息、文化体育设施、医疗和养老服务等领域,初步建立了PPP项目库,为下一步PPP模式正式开展提供第一手资料。
(五)财政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受经济增长放缓及政策性减税影响,财政收入增长速度、财政收入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和养老保险改革、美丽乡村建设、植树占地补偿、滹沱河绿廊建设、大气污染防治、城乡道路建设等都需要大量资金,财政收支矛盾异常尖锐。三是乡(镇)之间财政收入进度不均衡,完成最好的达55.33%,最差的完成任务的34.36%,相差20.97个百分点。对这些问题,我们要通过增强发展观念、深化财政改革、提高理财水平、加大工作力度,逐步予以解决。也恳请各位代表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帮助我们改进工作,创新举措,推进财政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三、确保完成全年各项财政工作任务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 加强税收征管,努力挖潜增收,确保完成全年收入任务。在征管过程中,继续坚持财政、国税、地税联席会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收入目标责任制。强化依法治税,完善管理机制,坚持管细重点工程,严格对资金投入、工程进展、税款解缴等进行跟踪监控,确保重点税收不流失。加强发票管理,管好税收源头,有效堵塞漏税口子。按照市统一部署,认真开展房地产行业、零售药店、城镇土地使用税等九项综合治税专项行动,积极开展交通运输业货物运输车辆税收委托运输部门代征工作,全面推进信息管税,通过涉税信息共享,抓好重点税源监控,建立健全重点税源档案,牢牢抓住管理主动权。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多渠道增加财政收入。
(二) 强化支出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把住“阀门”,把支出管住管好。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严格执行县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的年度预算。坚持把“保民生”放在首要位置,优先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和养老保险改革资金需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把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体现在财政管理各个方面,巩固治理“吃空饷”成果,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特别是“三公”经费开支,从源头上制止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强化财政监督检查,扩大绩效评价范围,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
(三) 落实积极财政政策,促进经济平稳增长。全面贯彻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支持县域经济发展,推动企业实施技术改造、节能减排,发展低碳经济,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全力支持项目和园区建设,力促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投产、早达效。落实好结构性减税政策,统筹使用各类专项资金,推动企业转型发展,激发中小企业发展活力;推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引入社会资本,拓宽资金来源;推行评估后补助模式,放大财政资金支持效果。完善财政农业投入稳定增长机制,落实各项财政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
(四)进一步深化财政改革,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水平。继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充分释放改革红利,认真落实“营改增”政策,激发中小企业发展活力。积极推进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协同推进养老、医药卫生、教育、科技、住房等相关领域改革。通过市场向社会购买服务,将“养人办事”变为“办事养人”。全面推行并不断完善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收支两条线”、“金财工程”、投资评审等制度,加快财政管理模式创新步伐,不断增强财政工作活力,力促财政运行机制更完善、管理效能再提升。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上半年我县财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下半年还面临更大的困难和压力,工作任务十分艰巨,我们决心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的监督下,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扎实工作,确保完成全年各项财政预算任务,为促进全县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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