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定县人民政府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19年,正定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省、市《实施方案》,以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为目标,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县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现将主要情况汇报如下:
一、整体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县政府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县政府党组成员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集中到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将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列入政府常务会推进研究,制定印发《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将法治建设列入到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激励考核评价体系要点。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2019年8月省社科院对我县法治政府示范创建进行第三方评估,给予充分肯定,我县荣获全省2019年度依法行政工作优秀等次单位。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开展服务“千企转型”活动,实施降本减负专项行动,对涉企收费、摊派事项和各类达标评比活动进行清理,切实降低企业成本负担。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近年来我县分5次集中划转行政审批事项191项,承接市局委托事项7项,现承办198项审批事项。落实上级取消审批事项17项,承接下放审批事项5项。下大力压缩审批时限,共压缩1049个工作日,办理时限由法定24.1个工作日压缩至15.5个工作日。
创新市场监管方式。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县近6万户市场主体全部纳入“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2019年以来,全县共开展双随机抽查89次,抽取抽查对象2402户;开展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5次,共抽取抽查对象90户。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相关机制。坚持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通过公开听证、网上征求、当面座谈等方式充分征求相关部门和公众意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时听取和采纳法律顾问意见,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和重大行政措施的合法性。
全面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县政府聘请法律顾问,协助搞好依法决策。完善法律服务体系,整合律师、公证、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资源,在县乡两级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村级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落实“两个顾问”制度,全县174个行政村实现全覆盖。
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监督。2019年,以政府办名义印发《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对我县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按照“谁起草实施,谁负责提出清理意见”的原则,经县政府审核通过后,对清理结果公开公示。
四、坚持严格规范依法执法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组织全县31个行政执法部门开展了2次三项制度专题培训,培训执法人员1500余人。二是不断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结合机构改革,各行政执法部门重新编制或修订《执法事项清单》《执法人员清单》《执法流程图》等,辑印形成执法工作手册,并在县政府行政执法公示平台上公示。三是配备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设备,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四是推动各行政执法部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小组建立,目前全县法制审核人员达到160人,法律相关专业人员占比60%以上。
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管理。结合机构改革,注销执法证件共计934件,严格办理执法证件人员准入制度。组织各行政执法部门采取多种形式的专业法律知识年检培训考试共计20个学时。各执法部门也建立执法人员定期学习制度,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
贯彻落实执法工作条例。将省《行政执法工作条例》作为2019年-2020年我县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培训内容,组织全县各行政执法部门认真学习、抓好落实。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动态管理,提高执法监督的信息化水平,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加强罚没领域监管。
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在2019年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的基础上,2020年,督导各行政执法部门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按照《河北省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办法》要求,建立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和案件统计制度机制。督导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部门主动将做出的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相关资料进行备案审查,加强对重大行政处罚的监督,切实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发现解决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健全“两法”衔接机制。2019年,我县共录入行政处罚案件105件,行政执法单位移送公安机关涉嫌刑事犯罪案件共335件、公安机关受理线索305件,立案298件。已建立行政执法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平台,不存在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认真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2019年,共收到人大建议、政协提案121件,其中,省市人大建议、政协提案15件,县人大建议34件,政协提案73件,已全部办结,按时答复并走访代表委员。
依法开展行政诉讼工作。2019年共办理行政诉讼案件78件,涉及征收拆迁、土地确权、信息公开、履行行政职能等方面,未发生重大公共利益和社会高度关注的案件。
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县政府办设立县长热线电话和信箱,政府网站开设举报投诉平台,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电和投诉举报事项,全部按时答复。坚持“应公开尽公开”,政府政务工作除涉密事项外全部在政府网站公开。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加强行政复议工作。2019年共办理复议申请14件,实现了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平台网上办理。
完善行政调解、行政裁决制度。创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成立了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各行政部门进一步加强了行政调解工作室建设,配备专兼职调解员。完善行政裁决制度,发挥行政裁决制度矛盾纠纷化解作用。
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大力弘扬高瑞奎精神,充分发挥“帮大哥帮大姐”人民调解员协会引领作用,组织246名会员开展讲好高瑞奎故事、调解业务培训、第三届“帮大哥帮大姐”调解能手大赛等系列活动,进一步提升了调解员队伍的专业素质和业务技能,打通了人民调解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2019年全县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4092件,调处成功4049件,调解成功率达98%,避免矛盾纠纷激化106起、引导当事人寻求诉讼51件、寻求法律援助20件、人民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52件。人民调解工作始终走在全省、全国前列。
加强公益诉讼工作。县委、县政府“两办”于2018年10月10日下发了《关于积极支持县检察院加强公益诉讼工作的通知》。11月28日,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正定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议》。县检察院落实《决议》要求,制定《关于建立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试行)》。以开展护航碧水蓝天净土、舌尖上的安全“两个专项活动”为契机,以“百日攻坚”活动为动力,忠诚履职,扎实推进,努力做到了“三个实现”;实现了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四个领域全覆盖;实现了和相关行政部门的有效协作;实现了良好的监督效果。
七、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开展专题学习教育。建立健全政府常务会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举办党员干部法治专题轮训2次、“法律进机关”法治讲座22次,每年组织全县干部进行宪法法律知识考试。
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推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充分利用“3.22”世界水日、4月税法宣传月、“5.12”防灾减灾日、“6.25环境日”、12.4国家宪法日等开展“月月有主题”活动。2019年全县各执法部门参加法治宣传活动36场次,开展各类法律进农村、进社区活动5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近十万份,大喇叭广播200余次,中小学校普遍开展法治教育活动。
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
强化乡村法治建设。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和《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加强乡村法治建设,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一是规范涉农行政执法。全面深化农村基层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合理配置执法力量资源。二是完善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健全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进一步加强乡村法律顾问工作,为农村基层组织和人民群众提供专业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三是加强乡村法治宣传教育。推进法治广场、长廊等农村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基本实现一村一法治文化阵地。利用中国农民丰收节等时间节点和庙会、集市等,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对村“两委”班子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法治培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四是健全乡村矛盾纠纷化解和平安建设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五是推进乡村依法治理。坚持用法治思维引领乡村治理,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规范乡村干部群众的行为。六是深化法治乡村示范建设。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为载体,通过典型示范,引领带动法治乡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