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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检查标准
发布时间:2025-07-14
    来源:正定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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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涉企行政检查事项 子项内容 检查方式 检查内容及要求
民宗局  贯彻落实民族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监督检查 生产经营清真食品的单位不具备应当具备条件的检查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检查生产经营清真食品的单位应当具备的条件是否具备。
生产经营清真食品的个人并非是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公民的检查 检查生产经营清真食品的个人是否是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公民。
清真食品的专用包装物和清真标志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族事务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审核后印制,逾期不改的检查;生产经营清真食品的单位和个人将清真食品专用包装物用于非清真食品,私自转让或出售的检查 清真食品的专用包装物和清真标志是否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族事务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审核后印制;生产经营清真食品的单位和个人是否将清真食品专用包装物用于非清真食品,是否私自转让或出售。
生产经营清真食品的单位和个人,生产经营有清真饮食习惯少数民族禁食的食品,制售假冒伪劣清真食品的检查 生产经营清真食品的单位和个人,是否生产经营有清真饮食习惯少数民族禁食的食品,是否制售假冒伪劣清真食品。
生产经营清真食品单位的字号、食品名称、专用包装物、广告用语或图像,含有有清真饮食习惯少数民族忌讳的内容,逾期不改正的检查 生产经营清真食品单位的字号、食品名称、专用包装物、广告用语或图像,是否含有有清真饮食习惯少数民族忌讳的内容。
生产经营清真食品的单位和个人未按有清真饮食习惯少数民族的风俗屠宰加工清真牛羊肉、禽肉的检查 生产经营清真食品的单位和个人是否按有清真饮食习惯少数民族的风俗屠宰加工清真牛羊肉、禽肉。
贯彻落实其他民族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监督检查 其他民族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