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进入适老化
正定县人民政府
 
正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正定县推动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11    
来源: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    
发文字号:〔2024〕-12
【字体: 】    打印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正定新区、高新区、石家庄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正定县推动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正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正定县2024年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实施方案
为提升我县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水平,加快建设绿色低碳交通运输体系,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基础设施建设、新技术、新模式应用,现根据市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具体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加快推进新能源车的应用及普及,圆满完成市下达我县任务,即2024年我县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数量达到充电桩455个、标准车1977辆。其中:公务用车5辆、城市物流配送车712辆、渣土车240辆、短途运输车600辆、环卫车420辆(附公共领域车辆折算关系)。积极探索推进智能有序充电、车网双向互动、“光储充放”一体化、绿色电力交易等新技术新模式应用,推进新能源车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内容
(一)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
1.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规定要求,制定出我县各领域《专项方案》,由各牵头单位按程序报县政府审定后印发。(责任单位: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正定新区城市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发展和改革局)
2.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积极落实好现有新能源汽车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基础上,探索制定充换电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支持政策。财政部门积极有效地做好财政资金安排,多渠道筹集支持新能源汽车发展资金,重点支持新能源汽车技术研发、检验测试和推广应用。〔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办事处,高新区、新区、综保区管委会〕
3.加快探索编制内“车电分离”、“以租代购”等模式,加快公务用车、环卫车等领域新能源车辆推广。科学搭建“直交互补、形式多样”的充换电平台,随着新能源购买比例增加,在现有停车场中逐步增设充换电设施。用好充电设施项目国家债券专项资金,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充电设施建设领域,集中规划建设专用充电站和快速充电桩。(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正定新区城市管理局、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县财政局、县发展和改革局)
4.积极探索“集采集租”等创新推广模式,集中化、规模化更新短途运输车、渣土车、城市物流配送车等以私营企业、个人为购买主体领域新能源车。坚持市场化主体原则,通过资本对接、产需对接等方式,畅通生产企业与运营企业(个体)常态化沟通对接渠道。按照市场需求,在物流公司、运输线路集中区域等,规划、配套建设充换电基础设施。(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正定新区城市管理局、国控集团)
5.多措并举,突出保障。积极探索、科学设定非主干道新能源汽车通行政策,研究制定燃油城市物流配送等车辆的限行措施。(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6.实施重点行业环保绩效创A行动。以康恒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为重点,加快重点行业环保绩效创A进程,加大重点行业企业新能源车辆替代力度,以点带面实施突破,调整区域运输结构。强化环保激励作用,激发企业创A活力,对于完成环保绩效创A的企业,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不停产、不限产、自主减排要求,同时按照《河北省重点行业环保绩效创A财政奖补资金分配使用办法》要求,实施差异化奖补。(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县财政局)
(二)加快探索新技术新模式应用
1.支持企业加强技术创新,加大研发投入,提高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推动光储充放一体化技术的快速发展。支持充电设施生产企业与相关园区、大型企业、客货运站点等开展合作,利用“新能源+储能+局域电网”的源网荷储模式,实现绿色用电。研发充电桩智能化管理功能,如预约充电、分时充电和自动分配功率等。加快农村地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高新区、新区、综保区管委会〕
2.探索换电模式推广应用。鼓励社会资本依托原有设施,探索换电模式,推动商业化运营,优化提升共享换电服务体验,提高车辆与能源综合应用的经济性。(责任单位: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
3.加快平台建设。一是支持平台企业整合资源。通过整合充电设施、分布式光伏、储能等资源,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和电网调峰,提高企业的收益能力,辅助提升电力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二是推进电动汽车智能有序充电探索应用。进一步推进充换电场站充电设施接入智能有序充电监控平台工作,实现新建充电设施应接尽接,已运充电设施应改尽改,形成电网与充换电场站的高效互动,有效保障电动车辆稳定充电。(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国网正定供电公司)
三、保障措施
(一)制定方案,明确责任目标。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研究制定年度工作方案。各领域牵头部门进一步制定各自落实方案,明确由主要领导挂帅推动,提出推广新技术新模式和保证完成任务的思路和措施。
(二)建立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各领域责任单位协同配合,共同推进我县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相关工作。涉及县级已分配相关领域目标任务的单位,要确保不低于完成推广目标,不涉及县级分配任务的,要立足区域现状,制定各领域推广目标。
(三)强化督导落实。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深入调研了解工作开展情况;每月召开调度会,每季度进行通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研究解决各领域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与先进县市的学习交流,借鉴推广新技术新模式。
(四)做好宣传引导。通过牵线搭桥等方式,支持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供需对接等活动,充分发挥报刊、电视电台、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宣传普及新能源汽车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鼓励企业、经销商等社会力量建设新能源汽车展示中心、体验中心,提高广大群众、社会各界对新能源汽车的认知度和接受度,为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构建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附件:1.正定县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王立永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
郭建军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魏占川  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黄福成  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王素刚  县政府副县长
刘 斌  县政府副县长
孙少凯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
李鹏程 团县委书记(主持县政府办工作)
赵喜春 县政府办副主任
曹海锋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张华龙 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局长
胡伟涛  县财政局局长
吴郑磊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平东阳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高铁岭 县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贾金发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韩书超 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杨绍勇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曹 伟 县商务局局长
赵潇鹏 正定新区城市管理局局长
张博远 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主任
姜保军 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
费 鹏 县供电公司总经理
高清清 县国控集团董事长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推广的方针政策,统筹推进车辆电动化和充换电基础设施工作,研究促进相关工作的政策措施,督促各有关部门完成相关目标任务,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科工局,办公室主任由张华龙同志兼任。主要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根据领导小组安排,组织召开相关会议,分解工作任务并督促落实;定期收集汇总相关信息和数据,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提交需领导小组研究解决的问题。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