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全面加强涉气第三方施工管理的通知
关于全面加强涉气第三方施工管理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各管道燃气企业,相关施工单位:
为防止施工动土作业中毁损燃气管道,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和气源供给安全,依据河北省住建厅《关于切实加强涉气第三方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冀建燃热﹝2023﹞7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全面加强涉气第三方施工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燃气管道设施安全红线
按照《燃气工程项目规范》,严守燃气管道设施保护控制范围红线,即常见城市中低压燃气管道安全控制范围为管道及设施外缘周边0.5-5米区域。
二、明确管理范围
凡在我县进行施工动土建设的单位或个人,在燃气管道安全控制范围内施工必须采取相关防范措施,坚决防止第三方施工破坏造成燃气事故发生。
三、规范涉气施工项目管理
(一)施工前周密准备
1.在方案设计前,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燃气企业现场踏勘有无燃气管道,燃气企业现场指认管道位置,建设单位同时做好图文记录,由各方签字盖章存档。(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施工范围、施工方式、开工日期及施工周期等)。
2.建设单位施工方必须与燃气公司签订第三方《燃气管道及附属设施安全保护协议》、《施工燃气管线保护方案》,并严格按照保护方案和协议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改变施工方案。如因其它原因需要改变方案必须重新制定方案。
3.个人进行房屋翻建、开挖渗水井等涉气施工,要提前5日书面告知燃气企业和村(居)委会。会同施工单位和燃气企业共同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二)施工中规范管理
1.涉气施工确定具体施工时间后,提前24小时告知燃气企业,并邀请燃气企业派员现场指导。在燃气企业专业人员到场前,严禁施工作业。
2.施工中非必要不顶管,由于地质原因如需顶管的工程必须做专项施工方案,提前向县综合执法局报备后方可施工。
3.施工中必须联合乡(镇),村街属地政府划定警戒区域,设置安全警示牌、告知牌。
4.如发现管道损坏,需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立即上报。
(三)施工后强化巡检
工程完工后,燃气企业对涉气第三方施工管道周边区域,增加巡检频次,确保气源控制阀门能够正常启闭。
四、加大协同监管力度
(一)加强部门属地监管。第三方涉气施工联席会议制度各成员单位,要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强化本地区、本行业、本领域施工动土特别是涉气第三方施工安全管理,施工方需与所辖区域乡镇报告沟通,加强层级监督检查,凡新建、扩建、改建工程不得影响燃气管道及附属设施安全。
(二)加强燃气企业监管。做好施工前燃气设施保护准备进行技术交底,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商定落实专项安全防护技术措施。现场指导施工作业,做好应急准备,出现险情时及时处置。在施工后加密巡检涉气第三方施工管道周边区域,确保用气环境安全。燃气输配管道沿线设置管道标志。管道标志毁损或标志缺失不清的,应及时修复或更新。在调压设施周围的围护结构上应设置禁止吸烟和严禁动用明火的明晰标志;并公布公众联系的方式。
(三)压实各级项目建设单位责任。各乡(镇)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涉气项目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各管道燃气公司要严格按照正定县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做好涉气第三方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2024﹞-6)要求,履行好各自管理职责,坚决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四)加强政策宣传告知。为便于社会公众知晓涉气施工相关政策,由各乡镇政府、行政审批部门、自规局等动土作业手续办理部门负责,在相关单位和个人办理审批手续过程时将本通知内容一并告知;各乡镇政府加强施工动土作业的日常规范管理,大力宣传涉气施工注意事项,提醒各方做好涉气施工安全防范工作。
正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