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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正市监处罚〔 2026 〕10号

当事人:正定县连力家具厂
主体资格证照名称: 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130123MACEBEJ6X5
住所(住址):石家庄市正定县南岗镇安谷村安康路118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 白晓
身份证件号码: 1304***********523
2025年11月19日,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受委托人***投诉位于正定县南岗镇安谷村安康路118号的正定县连力家具厂涉嫌侵犯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执法人员接到投诉后,立即对正定县连力家具厂检查发现;该单位经营场所生产车间内有未使用的“兔子图形TUBAO兔宝宝”组合标识的封标条和使用在全屋定制家具半成品(柜体和柜扇)封边的“兔子图形TUBAO兔宝宝”组合标识的封标条。执法人员责令立即停止使用、销售。经查,未使用的“兔子图形TUBAO兔宝宝”组合标识的封标条11卷和在订单为“****家苑”带有“兔子图形TUBAO兔宝宝”标识封边条的柜体、柜扇,云烟灰的432块和象牙灰肤感的132块上使用带有“兔子图形TUBAO兔宝宝”标识封边条,云烟灰色的837.10米,象牙灰肤感色的302.46米。另一堆“**怡园”带有“兔子图形TUBAO兔宝宝”标识封边条的柜体、柜扇,云烟灰的312块和象牙灰肤感的71块上使用带有“兔子图形TUBAO兔宝宝”标识的封边条,云烟灰色的601.02米,象牙灰肤感色的189.20米.经投诉人鉴定上述产品非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的产品。当事人的行为涉嫌侵犯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第40720881号注册商标专用权。现场对涉案商品实施查封向当事人送达了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2025年11月27日,经主管局长批准,此案立案调查 ,由南岗市场监督管理所承办。2025年11月28日对当事人进行了询问调查。执法人员检查未发现生产记录及销售记录。此封边条为全屋定制家具半成品柜体、柜扇封边所用。2025年12月1日兔宝宝石家庄区域总代理好易满仓(石家庄市)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出具兔宝宝封边条市场指导价为70元/卷(每卷100米)。
经查,该单位购买和使用的“兔子图形TUBAO兔宝宝”组合标识的封标条,经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鉴定为侵权注册商标的产品。此封边条为全屋定制柜体、柜扇封边所用,在包工包料承揽经营活动中,当事人使用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依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商标侵权判断标准》的通知(国知发保字【2020】23号)第二十五条“在包工包料加工承揽经营活动中,承揽人使用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属于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规定的商标侵权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之规定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涉案未使用的“兔子图形TUBAO兔宝宝”组合标识的封标条11卷(100米/卷)和使用在全屋定制家具半成品柜体、柜扇封边的“兔子图形TUBAO兔宝宝”标识的封标条云烟灰色的1438.12米和象牙灰肤感的491.66米。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关于印发《商标侵权案件违法经营额计算办法》的通知中《商标侵权案件违法经营额计算办法 》第七条“包工包料的加工承揽经营活动中,使用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应当按照侵权商品实际销售价格计算违法经营额;侵权商品未独立计价的,按照其在包工包料加工承揽经营活动中的价值比例计算,无法区分价值比例的,按照被侵权商品的市场中间价格计算违法经营额”。按照被侵权商品的市场中间价格计算违法经营额为2380元(70元*34卷)。期间尚未售出,尚无违法所得。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正定县连力家具厂营业执照复印件 、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证明:当事人的主体身份、经营者的真实身份及授权情况 。
2.现场检查笔录一份、照片5张,证明:(1)当事人制作全屋定制的柜体和柜扇使用“兔子图形TUBAO兔宝宝”组合标识的封标条的事实,(2)发现未使用的“兔子图形TUBAO兔宝宝”组合标识的封标条11卷的事实。(3)封边条上“兔子图形TUBAO兔宝宝”标识与注册商标相同的事实。(4)当事人在现场未能提供出有关授权使用的事实。
3.询问笔录一份,证明:(1)当事人的主体身份,(2)当事人承揽订单包工包料经营活动,尚无销售,无违法所得的事实。
4.订单聊天截图及全屋定制二单详情,证明使用“兔子图形TUBAO兔宝宝”组合标识的封标条的数量及价格的事实。
5.投诉书、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工作证、第40720881号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各一份。证明投诉人、受委托人的真实身份及诉求。
6.鉴定报告一份;证明:正定县连力家具厂未使用和使用的“兔子图形TUBAO兔宝宝”组合标识的封标条为侵权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
7.“兔子图形TUBAO兔宝宝”组合标识的封标条正品市场指导价证明等,证明被侵权商品的市场中间价格。
以上证据执法人员已核实。
2026年1月7日我局向当事人送达了《正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当事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陈述、申辩要求。
本局认为,当事人购买和使用“兔子图形TUBAO兔宝宝”组合标识的封标条,经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鉴定为侵权注册商标的产品。在包工包料承揽经营活动中,当事人使用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其行为依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商标侵权判断标准》的通知(国知发保字【2020】23号)第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之规定,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当事人侵犯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第40720881号注册商标专用权,其行为持续时间在三个月以下且尚未销售未造成危害后果。依据《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113.《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年4月23日修正)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序号3“违法行为: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裁量幅度:较轻;适用条件标准:1.违法行为持续3个月以下的;2.未造成危害后果或者危害后果较轻的 裁量基准: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一点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七万五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可以对当事人予以从轻行政处罚。
综上, 当事人侵犯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第40720881号注册商标专用权,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规定,应当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鉴于当事人有从轻行政处罚情形,依据《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113.《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年4月23日修正)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序号3,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七万五千以下的罚款。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作出行政处罚如下:1.没收、销毁侵权的封边条11卷(100米/卷)、云烟灰色的1438.12米、象牙灰肤感的491.66米;2.罚款:5000 元整。
当事人应当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15日内履行本决定,到河北银行正定支行(账号:01631300000141) 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本局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并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如你(单位)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正定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正定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本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罚没许可证号:01050016
正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印 章)
2026年1月16日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信息)

本文书一式四份,一份送达,一份归档,两份办案机构留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