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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定县行政审批局关于落实环评审批正面清单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省市做好环评审批正面清单落实工作的一系列文件精神,统筹推进疫情防控、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扎实推进我县环评审批正面清单改革试点落地见效,精准稳妥服务企业,现公告如下:
一、豁免审批一批。
对我县列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民生项目,属于《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 年版)》排污许可登记管理的相关行业、社会事业与服务业,以及不涉及有毒、有害及危险品的仓储、物流配送业等10大类30小类行业的项目,不再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详见附件1:一、环评豁免管理试点行业),相关项目可以直接填报排污许可登记。豁免清单施行时间原则上截至2020年9月底。
二、告知承诺一批。
将我县环境影响总体可控、受疫情影响较大、就业密集型等民生相关行业,推行落实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工作,所涉及行业包括工程建设、社会事业与服务业、制造业、畜牧业、交通运输业等17大类44小类行业(详见附件1:二、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行业),告知承诺制施行时间原则上截止到2020年9月底,其中生猪养殖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施行时间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
按照要求,项目建设单位应在知悉环评告知承诺的全部内容、了解自身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基础上,在开工建设前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格式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建设项目环境评价文件全本递交给我局。在材料齐全格式合规的基础上,可不经评估、审查直接作出审批决定;材料不全或格式不符合要求的,将一次性告知建设单位应当补全的有关材料要求。
对列入环评告知承诺制试点范围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可以选择告知承诺方式,也可以选择常规审批方式。
三、优化审批一批。
优化项目环评审批服务,建立重大项目环评审批服务台账,提前介入,跟踪指导,提高审批效率,开辟“绿色通道”,全面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采取受理即评估、评估与审查同步等措施,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间,实现“不见面”审批。(详见附件1:三、重大项目环评审批服务具体举措)
附件1: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正面清单
附件2:告知承诺样本
2020年5月14日
附件: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