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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定县促消费政策措施明白卡
发布时间:2022-08-12
    来源:县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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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扩大汽车消费成品油消费
政策1
政策内容∶ 组织汽车销售企业开展家用新车促销、汽车以旧换新和新能源汽车推广,参与汽车下乡等活动,拉动汽车消费。
适用对象∶汽车销售企业和活动期间购买汽车的个人消费者。
操作流程∶①制定方案;②组织限额以上汽车销售企业报名参与;③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
兑现时间∶活动结束并通过审核后。
责任分工∶县商务局公布活动方案和兑现标准,组织限额以上汽车销售企业报名参与活动。
联系人∶王书贵 电话∶0311-88020297
政策2
政策内容∶组织成品油销售企业积极开展促销(实施夜间加油补贴活动,引导市民群众夜间错峰加油)。
适用对象∶所有在石家庄市行政区域内的人员(以GPS定位在石家庄市域为准)。
操作流程∶①组织加油站报名参与;②消费者在参与活动的加油站加注汽油,以云闪付APP中"付款码"支付方式,可享受"满200元减10元"财政直补,并迭加加油站"优惠政策"。
兑现时间∶参与活动,即刻兑现。
责任分工∶县商务局组织加油站报名参与活动。
联系人∶李灿 电话∶0311-88020915
二、稳住家居居住类商品消费
政策1
政策内容∶开展家电惠民促销补贴活动,“家电以旧换新”活动。
适用对象∶家用电器经销企业和活动期间购买家用电器的个人消费者。
操作流程∶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县商务局组织家用电器经销企业报名参与活动期间,按照“先购先得,补贴资金用完活动即止”的原则,对购买家用电器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的消费者给予补贴;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
兑现时间∶活动期间,参与活动企业按方案要求对个人消费者进行补贴;活动结束对参与活动企业进行审核,通过审核后对企业进行补贴。
责任分工∶县商务局公布活动方案和兑现标准,组织限额以上家用电器经销企业报名参与活动。
联系人∶王书贵 电话∶0311-88020297
政策2
政策内容∶加快发展长租房及保障性租赁住房,切实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
适用对象∶面向本县无房的新就业大学生、青年人、城市基本公共服务人员等新市民群体。
操作流程∶申请人可登录申报小程序或 APP 将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信息录入申报系统,并上传资料进行线上申请。
兑现时间∶长期推进。
职责分工∶县住房保障部门负责本地政策具体落实、宣传和解释说明工作。
联系人∶长租房:戎剑 电话∶0311-85175116
保障性租赁住房:王琳 电话:83505787
三、发展特色品牌消费
政策内容∶国际、国内知名零售企业在我县开设品牌首店、旗舰店的,按品牌等级和营业面积一次性给予资金奖励。
适用对象∶①对纳入限额以上企业(单位)统计范围的零售企业引进的首店、旗舰店,按照一定标准给予品牌引进方资金奖励。②对在我县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新开设的国内外品牌亚洲首店、中国(内地)首店、河北首店、石家庄首店、旗舰店,按照一定标准给予品牌方资金奖励。
操作流程∶①申报企业向县商务局提出项目申报申请。②县商务局负责初审推荐。③市商务局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进行公示5日。④公示无异议的,由市商务局提出项目奖励(补贴)意见,报推进现代商贸物流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研究,经市政府批准后,由市财政局按程序拨付奖励(补贴)资金。
兑现时间∶2023年1月
职责分工∶县商务局负责初评推荐工作。
联系人∶王书贵 联系电话∶0311-88020297
四、提振餐饮消费
政策1
政策内容∶组织企业开展省打造的“冀菜· 崇礼菜单”宣传推广示范活动。
适用对象∶在正定县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应资质的连锁餐饮企业(含集团企业)、团餐企业、大型餐饮企业或领衔“崇礼菜单”研发基地的企业,满足堂食门店或食堂应达到10家以上,单体门店或食堂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大型餐饮企业营业面积不少于3000平米;领衔“崇礼菜单”研发基地的企业,研发菜品不少于20道等标准。
操作流程∶①企业申报②县区推荐③跟踪评价④总结评审
兑现时间∶县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初审推荐截止时间2022年7月31日。省商务厅兑现时间2022年底。
责任分工∶县商务局负责初审推荐,会同省商务厅、市商务局完成政策宣传解读、跟踪评价、总结评审等工作。
政策2
政策内容∶对新建及改造提升的中央厨房、集中加工(配送)中心,按照实际审定投资额一次性给予资金奖励。
适用对象∶具有完善的生产加工条件,符合相关环保、卫生、消防等标准要求,能够集中完成食品成品或半成品加工制作并配送;具有与生产品种和规模相适应的标准化加工设备,具备所有产成品的配送功能或相对固定的第三方物流,建立完善的质量检测、产品研发、品质控制、物流配送等配套体系,实行统一标准、统一采购、统一加工、统一配送、统一管理;生产加工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辅以适度比例的仓储、配送、包装、洗消等面积;生产品种需包含主食类(米饭、面食等)、流质类(米粥、豆浆等)、菜肴类等两类以上并且不少于5个品种;单个品种日均产能不少于5 万份,配送网点不少于50个;新建项目最低投资额不低于500万元,改造提升的项目最低投资额不低于250万元。
操作流程∶①申报企业向县商务局提出项目申报申请。②县商务局负责初审推荐。③市商务局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进行公示5日。④公示无异议的,由市商务局提出项目奖励(补贴)意见,报推进现代商贸物流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研究,经市政府批准后,由市财政局按程序拨付奖励(补贴)资金。
兑现时间∶2023年1月
职责分工∶县商务局负责初评推荐工作。
联系人∶王书贵 联系电话∶0311-88020297
五、拓展文化旅游消费
政策1
政策内容∶组织参与第四届石家庄市文创和旅游商品大赛,推出一批丰富多彩、质优物美、彰显正定特色的文创和旅游商品,打造"正定礼物"。
适用对象∶全县文化和旅游消费者、来正游客,以及自愿参加第四届石家庄市文创和旅游商品大赛的企业。
操作流程∶文化和旅游企业及消费者可结合自身实际,选择相应产品或参加相关活动。
兑现时间∶2022底。
职责分工∶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负责解释说明和举办第四届石家庄市文创和旅游商品大赛。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负责初审推荐、政策宣传解读工作。
联系人∶彭增涛 电话∶0311-87266086
政策2
政策内容∶ 培育推荐一批国家级、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镇。
适用对象∶旅游资源丰富、有一定的接待能力的镇(乡)、行政村或自然村。
操作流程∶ 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发改委发出通知,以县级人民政府申报,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负责初审推荐,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发改委审核,国家级由国家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改委认定;省级由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发改委认定。
兑现时间∶2022年底。
责任分工∶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负责初审推荐、政策宣传解读工作。
联系人∶彭增涛 电话∶0311-87266086
六、建设文旅消费聚集区
政策1
政策内容∶推动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丰富消费业态,提升街区品质。支持我县优秀文旅消费集聚区优化产品和服务供给,争创省级、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
适用对象∶县内现有发展情况良好、文化和旅游业态集聚度高、夜间消费市场活跃的街区、文体商旅综合体、旅游景区等。
操作流程∶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由县政府作为申报主体提出申请,经市级文旅部门初审,报省文化和旅游厅审核、评审后确定申报对象,报文化和旅游部。省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评审流程由省文化和旅游厅确定。
兑现时间∶2022年底。
职责分工∶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负责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的初审推荐、政策宣传解读工作。
联系人∶彭增涛 电话∶0311-87266086
政策2
政策内容∶支持夜经济发展,对企业或社会机构,投资在100万元以上,举办规模大、特色突出的夜经济活动,给予资金补贴。
适用对象∶县夜经济建设工作参与单位。
操作流程∶①县商务局根据项目申报通知要求,负责初审推荐。②市商务局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
兑现时间∶2023年1月
职责分工∶县商务局对企业上报资料进行初审推荐。
联系人∶王书贵 联系电话∶0311-88020297
七、推动体育消费
政策内容∶发放消费券、"青少年体育运动护照"。
适用对象∶体育运动消费者、省属12所传统体育学校学生、全县中小学生。
操作流程∶消费者在"惠美体育"微信小程序领取消费券,在指定体育场所使用消费券核销消费;领取"青少年体育运动护照"的学生到指定体育场馆(含冰场)免费打卡体验。
兑现时间∶2022年底。
责任分工: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负责政策宣传落实和解释说明
联系人∶韩素盆 电话∶0311-88022310
八、抓好消费促进活动
政策内容∶在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组织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消费促进活动。
适用对象∶限额以上零售、住宿、餐饮企业,夜经济活动参与企业等。
操作流程∶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县商务局制定本辖区促消费活动方案,企业向县商务局申报参与各级各类促消费活动。
兑现时间∶2022年底。
职责分工∶县负责制定本辖区促消费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
联系人:王书贵 电话∶0311-88020297
九、完善城市消费基础设施
政策1
政策内容∶对投资额5000万元以上的重点商贸项目、投资额5亿元以上的重点商贸项目分别给予100万元、200万元奖励。
适用对象∶被列入县级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重点项目(县级5000万元以上、市级5亿元以上,不包括写字楼、商业公寓等部分投资),建成并通过验收后投入使用(主要用于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电商等相关的商业经营)的项目投资建设企业。
操作流程∶企业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县商务局负责初审,市商务局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进行审计、组织专家组进行现场查验,通过后按程序落实相应奖励资金。
兑现时间∶2022年底-2023年初。
职责分工∶县商务局负责初审上报。
联系人∶张电 电话∶0311-88023772
政策2
政策内容∶每年给予国家级步行街改造提升试点创建培育资金支持,对列入省级、市级改造提升试点街区分别给予资金支持,对其他改造提升的街区进行综合排名,排名前15位的分档给予资金支持。
适用对象∶我县特色商业街区。
操作流程∶市商务局发布项目征集通知,县商务局负责初审推荐,经市商务局组织评审后,按照政策标准和程序,拨付和兑现资金。
兑现时间∶2023年1月。
责任分工∶县商务局负责收集项目、进行初审推荐。
联系人∶王书贵 电话∶0311-88020297
十、健全农村消费品流通体系
政策内容∶组织获得国家绿色仓库认证的商贸企业和物流企业,参加项目征集申报活动,按认证级别给予资金奖励。
适用对象∶申报主体为在正定县辖区内注册的商贸企业或物流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经省级以上行政部门或全国性行业协会,依据《绿色仓库要求与评价》(SB/T11164-2016)行业标准,在2021年7月1日以后,新认定为绿色仓库并获得标识证书的企业。
操作流程∶根据征集项目的通知要求,申报企业向县商务局提供有关申报材料和佐证材料,经县商务局审查推荐,市商务局审核报批后,按照认证级别给予奖励。
兑现时间∶2022年底。
责任分工∶县商务局负责统计初审推荐。
联系人∶张电 电话∶0311-88023772
十一、培育电商龙头企业
政策1
政策内容∶依托本地优势产业建设的互联网平台,年交易额首次突破50亿元的,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重点支持网上零售业绩贡献大、产业带动能力突出的电商平台、园区和直播基地发展,年网络零售额首次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给予资金奖励。对于在我县注册的新媒体直播基地、企业,按照投入、规模、贡献,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
适用对象∶正定县辖区内工商注册并在正定县税务部门登记纳税,开展电子商务(含直播)业务,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组织机构。
操作流程∶依据《关于支持现代商贸物流业做大做强的若干措施(试行)相关实施细则》(石政办函〔2022〕16号)中《细则17∶电子商务与新媒体直播奖励实施细则》,按照项目审报、县商务局初审、市商务局分类组织项目复审、评审、确定的程序组织实施。
兑现时间∶2022年底。
责任分工∶县商务局负责组织辖区企业申报、初审。
政策2
政策内容∶重点推进国家和省级示范园区建设,新评定(含增补)的国家、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
适用对象∶正定县辖区内工商注册并在正定县税务部门登记纳税,开展电子商务(含直播)业务,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组织机构。
操作流程∶根据国家、省相关部门通知,按照企业、基地自主申报、县商务局初审、市商务局复审(评审)后统一上报的程序组织实施。对新评定(含增补)的国家、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企业,依据《关于支持现代商贸物流业做大做强的若干措施(试行)相关实施细则》(石政办函〔2022〕16号)中《细则17∶电子商务与新媒体直播奖励实施细则》实施奖励。
兑现时间∶2022年底。
责任分工∶县商务局负责组织辖区企业申报、初审。
政策3
政策内容∶利用省电子商务专项奖励资金,举办产业集群电商应用大赛、资源对接会等活动,推动我县知名企业以自主品牌方式开展网上交易,打造互联网品牌。
适用对象∶正定县辖区内工商注册并在正定县税务部门登记纳税,自愿参加产业集群电商应用大赛、资源对接会等活动,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组织机构。
操作流程∶依据产业集群电商应用大赛、资源对接会等活动方案,企业自愿报名参加。市商务局会同活动承办单位组织实施。
兑现时间∶2022年底。
责任分工∶市商务局负责制定活动方案,会同活动承办单位组织实施。县商务局负责组织辖区企业积极报名参加各项活动。
联系人∶戴春明 电话∶0311- 88022817
十二、加大助企纾困力度
政策1
政策内容∶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企业以及17个扩围行业所属困难企业,阶段性缓缴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三项社会保险费。
适用对象∶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企业和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以及17个扩围行业所属困难企业;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
操作流程∶符合条件企业可通过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单位网报系统向参保地经办机构提出申请,或到经办机构窗口线下申请,困难企业需同时作出书面承诺。
兑现时间∶企业及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政策执行至2022年底(特困和扩围行业企业缓缴失业、工伤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不超过1年)。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暂缓至2023年底前补缴。
责任分工∶企业在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单位网报系统申请,系统自动审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统计上报。
联系人∶边哲 电话∶83706602
政策2
政策内容∶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将符合规定举办的会展活动、工会活动及参观学习、红色教育、党建培训等活动,委托旅行社代理安排旅游交通、住宿、餐饮、会务,明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细化要求,加强资金使用管理。
适用对象∶符合条件的旅行社、星级酒店等文化和旅游企业。
操作流程∶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与机关企事业单位进行对接,按规定承揽相关业务。
兑现时间∶2022年底。
职责分工∶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具体落实工作,为企业承揽业务提供便利。
联系人∶彭增涛 电话∶0311-87266086
十三、强化金融支持服务
政策内容:做好消费促进金融服务工作。
适用对象:在河北省内注册,符合金融机构信贷要求,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商贸流通企业。
联系电话:人民银行88022477
十四、改进促消费便利服务。
政策内容∶支持商贸企业依法依规开展促销活动,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适用对象∶商贸企业。
操作流程∶商贸企业开展户外促销及展示推广宣传活动,需在户外设置物品的,到城管部门登记后,可按照登记时间、地点、内容有序开展户外促销及展示推广宣传活动。
兑现时间∶2022年底。
责任分工∶县综合执法局负责户外活动登记。
联系人∶张克 电话:0311-88787225。
 
正定县商务局
2022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