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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滹沱新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关于退出融资平台的公告
石家庄滹沱新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关于退出融资平台的公告
根据上级关于融资平台转型退出工作相关规定,对隐性债务已清零但经营性金融债务尚有存续,且已剥离政府融资功能、完成市场化转型的平台,征得三分之二以上金融债权人同意后,可申请退出融资平台名单。
截至2024年10月31日,我公司隐性债务已清零但经营性金融债务尚有存续,为落实国家融资平台转型退出要求,现公开征求各金融债权人关于是否同意我公司退出融资平台名单意见,并于2024年11月10日前书面反馈(如不同意,需提供涉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承担政府融资功能等方面的具体情况或线索),逾期未反馈视为同意。
公告时间:2024年11月6日至2024年11月10日。
特此公告。
石家庄滹沱新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