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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城铺市场监督管理所办公用房公开招租公告
根据《正定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及国有资产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为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对闲置资产进行对外向社会公开招租,欢迎有意竞租人进行实地考察,并参与竞租活动。
一、拟出租资产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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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的名称 |
建筑面积 (㎡) |
土地面积(㎡) |
具体位置 |
租金最低限价 (元/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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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新城铺市场监督管理所办公用房 |
办公楼 |
953.49 |
3300 |
新城铺机场路 |
1819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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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房 |
44.03 |
84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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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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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327 | ||
注:租金价格已考虑空地因素。
二、招租期限:
本次招租期限为1年,自租赁合同正式签订之日起计算,租赁合同到期,优先租给原承租人,若承租人不再租赁,按规定另行公开招租。
三、招租方式:
1.若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租人的,则采取自由竞价方式交易,根据价高者的原则确定承租人。
2.若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租人的,则按其报价(不低于最低限价)成交确定为承租人。
四、招租要求:
1.竞租资格:境内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接受联合竞租),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信息或营业执照信息、法人证明等相关材料。
2.付款方式:按照先支付后使用的原则,按年支付租金。承租方应在每个支付周期开始前的两个月内将租金足额缴入指定的银行账户。
3.竞租须知:承租方在使用过程中不得擅自改变原有房屋承重结构、不得新建永久性建筑、不得损坏国有资产、不得转租转借他人使用、不得开展违法违纪活动。
4.竞租保证金:10000元(现金)。中标竞租人签订正式合同并支付租金后5个工作日内,凭租赁合同及票据退还竞租保证金(无息),中标竞租人逾期不签订合同或不缴纳租金,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未中标竞租人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竞价保证金(无息)。
5.其它事项:未尽事项详见租赁合同。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5年11月4日至2025年11月10日
报名地点:正定县正定新区行政服务大楼10楼A区正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004房间。
六、竞租时间及地点
竞租时间:2025年11月11日上午9:00,逾期送达的竞租文件将被拒收。
竞租地点:正定县正定新区行政服务大楼10楼A区正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议室(1030室)。
七、其他事项
本单位招租信息未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媒体、个人,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我单位概不负责。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贾路昭
联系电话:88019826
联系地址:正定县正定新区行政服务大楼10楼A区正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004房间。
正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