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公告公示 > > 内容阅读
正定县人民政府关于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42)整改验收公示
一、整改任务
正定县后塔底村东北倾倒大量生活垃圾
二、整改实施主体
正定县人民政府
三、整改情况
已完成整改:一是对后塔底村北垃圾进行了全面清理,第三方环卫公司在问题点位附近增加了垃圾桶数量;二是对清理后的地块进行整治后种植了农作物;三是加强巡查督导,特别是田间地头、村落周边、农村坑塘等点位,发现问题立即清理整改。
四、验收情况
2026年2月9日,石家庄市住建局四级调研员曹梅同志带队、村镇科王通、乔晓乐随行,正定县住建局杜云华、李英伟赴正定县曲阳桥镇后塔底村进行验收,经现场核实已完成整改。该事项通过验收。
公示期10个工作日,监督电话: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66188385,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866894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