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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定县人民政府
关于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序号7)整改验收公示
关于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序号7)整改验收公示
一、整改任务
一些部门之间缺乏有效协调配合,联动不足、衔接不畅,个别工作未形成闭环监管。机动车维修行业未明确牵头部门,交通运输、行政审批和生态环境部门分别负责机动车维修备案、营业执照发放和排污许可管理、污染设施建设运行工作,三个部门缺乏联动机制,日常监管存在漏洞,一些汽修企业存在非法拆解机动车问题。
二、整改实施主体
正定县人民政府
三、整改情况
接到交办通知安排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组织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市生态环境局正定县(正定新区)分局召开专题协调推进会,研究制定并印发《正定县交通局等三部门关于建立交通运输、数据和政务服务、生态环境联合会商机制加强机动车维修企业监管的工作方案》,成立会商机制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责任分工、具体整改措施和信息共享要求,构建形成全流程、闭环式的机动车维修行业监管体系。
县交通运输局联合市生态环境局正定县(正定新区)分局开展机动车维修行业联合执法专项行动,累计出动执法车辆8次、执法人员16人次,对辖区内4家机动车维修企业开展现场检查。
四、验收情况
2026年2月26日10时,由市交通运输局、市行政审批局、市生态环境局三部门组织各县在藁城区交通运输局会议室,对问题整改相关材料进行现场验收,验收合格。
公 示 期:10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87811608、866894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