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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定县民政局
关于开展殡葬服务主体备案管理
工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7-06
    来源:正定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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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殡葬服务市场秩序,提升殡葬服务质量,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殡葬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从事殡葬相关服务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实行备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备案对象
除殡仪馆、骨灰堂、公墓等殡葬服务机构外,凡在本县行政区域内从事殡葬服务代理、用品代购、策划主持、信息咨询等殡葬相关服务活动的组织和个人。新从事殡葬相关服务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应在提供服务前完成备案。
二、备案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所有符合条件的组织和个人应当向正定县民政局备案。
三、备案材料
1.社会殡葬服务主体基本情况(附件1、附件2)。
2.营业执照或依法取得的相应资格材料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从业人员基本信息及资质复印件。
4.经营场所使用权证明。(不动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5.服务项目、服务标准及明码标价公示、服务流程及收费标准公示情况等材料。
四、备案程序
1.符合备案条件的社会殡葬服务主体向正定县民政局提交书面备案材料。
2.正定县民政局受理人员对备案材料进行完整性、合规性审查。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现场填写相应备案登记表,发放备案通知书(附件3)。
3.社会殡葬服务主体备案信息发生变更,须在15个工作日内提交变更申请。如停止从业,须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注销备案。
五、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办理地点:正定县民政局(正定新区行政办公大楼A区529房间)。
咨询电话:0311-88010661
附件:1.社会殡葬服务主体(组织)备案登记表
2.社会殡葬服务主体(个人)备案登记表
3.备案通知书
正定县民政局
2026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