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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定县公安局2026年涉企行政检查计划
发布时间:2026-01-26
    来源:正定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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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事项 检查标准 检查时间 检查频次
对保安从业单位、保安培训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和紧急情况应急预案建设情况 根据“双随机、一公开”相关规定确定。 根据“双随机、一公开”相关规定确定
对娱乐场所进行监督检查 进入娱乐场所,查阅闭路电视监控录像资料、从业人员名簿、营业日志等资料 每月1日至20日 每年12次
对旅馆进行治安管理检查 旅馆登记“四实”制度、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规定、访客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每月1日至20日 每年12次
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的安全防范制度、措施、人员和设施进行综合评估 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的安全防范制度、措施、人员和设施进行综合评估 每季度第2个月 每年4次
对企业内部治安保卫进行检查 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制度、措施和必要的治安防范措施设置情况、重要部位保护、隐患排查情况,治安隐患问题及时处理情况,发生治安案件、刑事案件及时处置情况 每季度第2个月 每季度1次
对民用枪支弹药从业单位的检查 对枪支实行查验制度,持有枪支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公安机关指定的时间、地点接受查验。公安机关在查验时,必须严格审查持枪单位和个人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条件,检查枪支状况及使用情况;对违法使用枪支、不符合持枪条件或者枪支应当报废的,必须收缴枪支和持枪证件。拒不接受查验的,枪支和持枪证件由公安机关收缴。 每月月初 每月1次
对易制毒化学品运输情况进行检查 1、购买单位是否取得申请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或购买前将所需购买的品种、数量,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2、易制毒化学品运出地是否取得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证或向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3、经营单位应当建立易制毒化学品销售台账,如实记录销售的品种、数量、日期、购买方等情况;销售台账和证明材料复印件应当保存二年备查;4、生产经营购买运输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许可或者备案的公安机关报告本单位上年度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购买、运输情况。5.易制毒化学品相关企业是否如实网上报备出入库情况;6.生产、经营、使用、运输单位企业是否建立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仓储设施是否安全到位。 每年5月15日 每年1次
对网络运营者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进行检查 重点检查属地第三级及以上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落实情况。对等级测评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检查网络运营者是否及时整改 每两个季度检查一次 每年2次
对企业重要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进行检查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和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制度落实情况: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重要网络系统底数掌握情况;网络系统定级、
备案、测评、整改落实情况;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采取技术防护措施情况。开展实时监测、通报预警、应急处置、教育培训等工作情况;供应链安全管控工作情况。数据安全工作开展情况:数据安全规划制定情况;数据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每两个季度检查一次 每年2次
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进行检查 主要检查是否安装并正常运行《互联网公共上网服务场所安全管理系统》;核验营业执照、《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法人、负责人、安全员身份证件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查看网吧平面图、网络拓扑图、网吧方位图,是否与网吧内部网络分布、电脑主机、房屋布局相符;核对机器IP分配图、外网IP是否与实际相符;检查是否制定并落实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制度;登记内容和记录备份保存时间是否不少于6个月。 每两个季度检查一次 每年2次
对建设、使用公共安全视频系统实施监督管理 1.建设安装主体是否符合《条例》规定;2、是否设置显著的提示标识;3、是否拍摄涉密单位信息;4是否备案以及备案信息是否真实;5、系统是否正常运行;6、是否建立系统查看、管理等重要岗位人员的入职审查、保密教育、岗位培训,以及信息调用登记等管理制度;7、视频图像信息的保存期限是否符合《条例》规定;8、是否按照相关标准开展公共安全视频系统建设,并妥善保管设计、施工、检验、验收等工作的档案资料;9、图像采集设备的安装位置、拍摄角度和数据采集范围是否符合《条例》和强制性标准规定;10、公共安全视频系统采用的产品、服务是否符合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11、是否采用完善的防攻击、防入侵、防病毒、防篡改、防泄露等安全技术措施;12、是否定期维护设备设施;13、是否采取规范内部人员查阅处理视频图像信息的授权管理、访问控制等技术措施。 7月-12月 每年不超过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