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定县殡仪馆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项目公开
主管部门 | 收费项目 | 收费标准 | 计费单位 | 收费依据 | 收费范围 | 收费对象 | 征收方式 | 减免规定 |
正定县民政局 | 骨灰寄存 | 50元/盒/年(五年为一期,以后每期递增3元不足半年的按半年收,超过半年的不足一年的按一年收费。) | 元/盒/年 | 石发改收费【2021】167号,石发改行费〔2016〕288号, 石价(2006)108号, 正定县发展和改革局《实行备案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备案申请表》(2019.12.24) 价费字〔1992〕249号,发改价格〔2012〕673号,冀价行费字〔2003〕49号,冀价行费〔2006〕3号,冀价行费字〔1999〕28号,冀价行费字〔1999〕38号,冀价行费字〔2005〕38号 |
火化遗体丧主 | 火化遗体丧主 | 执收单位开具电子缴款通知书,缴费人通过微信支付宝扫码、网银、手机银行等渠道缴费 | 一、石政办函【2018】10号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石家庄市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办法》的通知“第五条:(一)骨灰立体安葬:在民政部门所属的殡仪馆、骨灰堂安葬的,免费提供骨灰格位,并免除寄存管理费。”; 二、正政办函【2017】12号《正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免除城乡居民基本殡葬服务费的通知》:“一、免费对象 1、凡户籍在我县辖区内的城乡居(村)民;2、驻正部队现役军人;3、驻正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一年以上的外来务工人员。二免费项目 每具遗体火化,免收三项基本殡葬服务费,共计640元。包括:1、普通殡仪车遗体接运费240元(本县行政区域内);2、平板火化炉遗体火化费250元;3、普通遗体冷藏柜三天遗体存放费用150元(殡仪馆内)。丧属或单位在办理遗体火化过程中,选用其他殡仪服务项目,超出免费范围的费用自理。按照殡葬管理有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依法批准,不得从事经营性的遗体运送活动。接运遗体工作由殡仪馆专用殡仪车辆负责运送。” |
尸体火化 | 250元/具(普通炉) | 元/具 | ||||||
600元/具(高档捡灰炉) | 元/具 | |||||||
尸体冷藏 | 50元/具/天(1-7天每天每具50元);40元/具/天(7天以上每天每具40元) | 元/具/天 | ||||||
200元/具/天(单尸存放) | 元/具/天 | |||||||
装卸尸体 | 30元/具/次(装卸尸体) | 元/具/次 | ||||||
600-3000元/具/次(非正常死亡抬尸)(不含腐尸) | 元/具/次 | |||||||
7000-15000元/具/次(非正常死亡抬尸)(腐尸) | 元/具/次 | |||||||
600-900元/具/次(外出抬尸)(无电梯的,收费600元/具/次,每一层加收150元/具/次;有电梯的收费900元/具/次) | 元/具/次 | |||||||
尸体运送 | 80元/次(低档接尸车)(10万元以下);(以10公里起价,按往返计算里程,累计不到10公里的,按次收取,10公里以上,每次每公里加收3元,超过2小时的另加收费用10%) | 元/次 | ||||||
120元/次(中档接尸车)(10-15万元以下,含15万元);(以10公里起价,按往返计算里程,累计不到10公里的,按次收取,10公里以上,每次每公里加收3元,超过2小时的另加收费用10%) | 元/次 | |||||||
170元/次(高档车)(15-20万元以下,含20万元);(以10公里起价,按往返计算里程,累计不到10公里的,按次收取,10公里以上,每次每公里加收3元,超过2小时的另加收费用10%) | 元/次 | |||||||
600元/次(20万元以上车辆)(出县);以10公里起价,按往返计算里程,累计不到10公里的,按次收取,10公里以上,每次每公里加收3元,超过2小时的另加收费用10%) | 元/次 | |||||||
面议(外出接运尸体)元/次 以10公里起价,按往返计算里程,累计不到10公里的,按次收取,10公里以上,每次每公里加收3元,超过2小时的另加收费用10%) | 元/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