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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执法救济途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5-27
    来源:正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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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许可救济途径

如对本行政许可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正定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正定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行政处罚救济途径

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正定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正定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行政强制救济途径

如对本行政强制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行政强制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正定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正定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