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定县公安局职能设置
一、领导信息及分工
黄福成,现任市公安局副局长、正定县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查长。主持县公安局全面工作。
张秀立,现任公安局政委。负责协助局长抓好全面工作。
王建朝,现任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负责分管特别行动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看守所、拘留所、科技信息通信大队、信访大队、户政管理大队。
林聪超,现任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负责分管治安大队、各派出所、环境资源和食药品犯罪侦查大队。
安国利,现任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负责分管情报指挥中心、交通管理大队、特巡警大队、网络安全保卫大队、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中心。
高峰峰,现任局党委委员。负责分管刑事侦查大队、刑事案件审理大队、禁毒大队。
刘鑫章,现任党委委员、政工室主任。主持政工室全面工作,负责分管警务保障室、机关党委、工会、团委、妇联。
二、主要职责
(一)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三)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四)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五)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六)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七)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八)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九)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十)维护国(边)境进区的治安秩序;
(十一)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十二)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十三)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三、机构设置
(一)治安管理大队。负责全县社会治安管理和安全防范工作,搜集、掌握治安形势、治安信息,会同有关部门和警种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组织全县治安防控体系和治安信息系统建设及规范运行工作;组织查处治安案件和治安布部门管辖的刑事案件。指导公安派出所基层基础工作。
(二)刑事侦查大队。负责刑事案件侦破工作,掌握刑事犯罪动态,拟订预防打击对策,负责侦办各类刑事案件;负责扫黑除恶工作,组织、指导涉黑恶犯罪线索摸排核查、涉黑恶案件侦办工作;负责侵权、侵财犯罪打击工作;负责打击侦办、预警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反电信网络诈骗社会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工作;负责组织追逃工作;负责重特大刑事案件、重大治安案件、灾害事故及疑难案件等现场勘查、分析以及痕迹物证的检验鉴定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重大案件和专项工作。
(三)经济犯罪侦查大队。负责掌握全县经济犯罪动态,执行预防、打击对策,依法开展侦查、侦办工作;负责打击走私、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危害税收征管、扰乱市场秩序、妨害公司企业管理秩序等经济犯罪活动;承办上级交办的重大案件和其他专项工作。
(四)交通管理大队。负责执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政策、规定,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犯罪行为,维护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负责办理与交通管理相关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负责全县车辆(不含拖拉机、收割机等农用机械)和驾驶人管理工作;负责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审批;负责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参与道路运输审批;负责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参与道路、停车场及配套设施规划、设计、建设工作;负责城市交通安全设施的制作、安装和标线的施划;负责重大活动等道路交通安全保卫工作。
(五)县公安局设2个直属机构:看守所、拘留所。
(六)县公安局设12个派出所:常山路派出所、诸福屯派出所、车站街派出所、三里屯派出所、新城铺派出所、南岗派出所、曲阳桥派出所、南牛派出所、新安派出所、南楼派出所。西平乐派出所、旅游治安派出所。
四、联系方式
地址:正定县正定镇恒州南街23号
邮编:050800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30(夏季下午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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