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石家庄正定县墨可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
正定县消防救援大队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
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
正消安许字〔2025〕第0013号
石家庄正定县墨可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你单位(场所)关于(场所名称)石家庄正定县墨可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正定县旺泉南街77号;层数:地下一层、地上第一层 至第二层;场所建筑面积:3789.01平方米;使用性质:宾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123MADKJ5K03F;消防安全责任人:刘彩凤)投入使用、营业前消 防安全检查的申请,我大队于2025年06月16日进行了材料审查,意见如下:
一、决定对你单位(场所)准予行政许可。
二、你单位(场所)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其他有关消防 法规、规章的规定,保证消防安全。
三、如场所名称、地址、消防安全责任人、使用性质等事项发生变化的, 应当重新申请消防安全检查。
正定县消防救援大队
二〇二五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