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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收费
一、企业法人开业登记按注册资金总额的千分之一收取;
1.注册资金超过一千万元的,超过部分按千分之零点五收取;
2.注册资金超过一亿元的,超过部分不再收取;
3.企业法人开业登记费最低额为50元。
二、营业单位开业登记收费300元;
其中:
1.国家核拨部分经费的事业单位和科技性社会团体从事经营活动或者设立不具备法人条件的企业,开业注册登记费为100元;
2.国家核拨部分经费的事业单位和科技性社会团体从事经营活动或者设立不具备法人条件的企业的变更登记,收取20元。
三、筹建企业登记收费50元。
四、变更登记收费100元;
注册资金变更,收取增加注册资金登记费后,不再收取变更登记费。
五、执照副本每个收工本费10元。
六、企业开业、变更名称、注销登记收取公告刊登费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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