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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定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主 要 职 责
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是县政府主管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有关指示。
(二)主管全县工商企业(含三资企业)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个人的登记注册工作,核发有关营业执照,依法确认其企业法人资格或合法经营地位,主管县内的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登记初审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登记注册单位的登记注册行为。
(三)依法监督检查市场主要的交易活动,制止垄断和不正当竞争,查处走私贩私、侵犯消费者权益和其它市场交易违法违章案件。
(四)依法监督管理经济合同,查处利用经济合同危害国家利益、社会与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宣传贯彻经济合同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全县企业“重合同、守信用”活动。
(五)依法对全县注册商标统一管理。扩大商标注册范围,开发商品商标,增强服务商标。加强对商标印制和商标使用许可证合同的管理,查处假冒商标,制止商标侵权行为,保护商标注册专用权。
(六)依法监督管理消费品市场、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和参与监督管理金融、人才、劳动力、技术、信息、房地产、产权交易等生产要素市场及期货、建筑、交通运输、邮电、特种行业、文化等各类市场。参与市场体系的培育,参与论证、规划全县市场布局。规范市场经营行为。
(七)依法监督管理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和私营企业。制定监督管理措施,规范其经营行为,引导其健康发展。
(八)依法监督管理广告发布与经营活动。大力培育广告市场,建立完善广告审查制度,查处虚假广告和其它广告违法行为。研究广告战略,指导广告业发展,引导企业利用广告扩销促产。
(九)抓好系统队伍和基层建设;负责直属单位违纪案件的查处和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系统的财务管理、内部审计、信息、统计工作。
(十)指导县工商行政管理学会、消费者协会、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家电维修行业协会等社团组织的工作。
(十一)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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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定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局班子成员职责分工
杨玉伟 党组书记、局长 负责全面工作
李傲友 党组成员、付局长 负责综合执法、市场监管工作
胡运良 党组成员、付局长 负责企业登记注册、合同监管工作
刘彦娥 党组成员、付局长 负责办公室、财务、党务工作
郝金祥 党组成员、付局长 负责个体私营登记注册、消协、维管工作
李瑞君 党组成员、付局长 负责商标、广告、法制工作
刘玉良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负责纪检监察、信访、政务公开、综合治理工作
吴秀巧 党组成员 负责工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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