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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工商联拟成立“民营企业互助合”
为加强我县民营企业之间的互助互保,给会员企业提供一个宽松良好的经营和发展环境,促进我县民营经济快速发展,根据一些民营企业家的建议和要求,拟成立“正定县民营企业互助会”。其有关事宜如下:
1、凡是入会企业需平均拿出一定数额的资金作为互助会互助金。
2、在入会企业遇到临时性资金困难时,互助会提供一定比例的互助金,为会员企业作银行贷款担保。
3、在入会企业发生意外事故时,为使企业迅速恢复生产,互助会根据企业损失的轻重,为企业提供一定比例的应急互助金。
4、互助会协调有关执法部门,加强对入会企业的服务和保护并拿出一定比例的资金为执法部门设立“突出贡献奖励资金”。
5、互助会每年从互助金中拿出一定比例的资金开展光彩事业。
6、入会企业必须信誉良好,遵纪守法,自愿参加。
7、互助金在县工商联监督下使用,做到专款专用。
8、具体事宜由入会企业共同研究,然后再具体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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