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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定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河北省支持和鼓励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
发展条例》执法检空的实施方案(摘要)
为推动执法主体严格、公正执法,推进依法治县进程,保障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县个体私营经济的快速发展,按照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河北省支持和鼓励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发展条例》执法检查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河北省支持和鼓励个林工商户私营企业发展条例》和石家庄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个体私营经济若干政策的意见》(即50条政策)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快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意见》为依据,着重检查我县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执法部门贯彻落实《条例》和“50条政策”及县委、县政府《意见》和实施执法责任制、
“两错”责任追究制的情况,加强和改进工作,加大对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的支持、保护力度,进一步推动我县个体私营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
二、检查重点
根据省、市执法检查确定的内容,结合我县实际,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歧视、限制个体私营企业经济发展的现象,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保障,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者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工作是否满意,还有什么意见和建议。
三、方法步骤
这次执法检查采取上下联动、全面自查与重点抽查、边查边改与重点抽查督导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步骤是:
6月10日前,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或副主任带队,组织检查组进行重点检查,重点检查时采取听取政府及有关部门汇报、开座谈会、走访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群众和相关单位等形式进行。
县政府及有关部门于6月5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书面报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将直接抽查和有关部门自查自纠情况汇总后,于6月15日前书面报市执法检查领导小组。
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对执法检查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对照先进经验,总结成绩,找出差距,分析原因,提出意见和建议写出执法检查情况报合为提交主任会议做好准备。
县政府将自查自纠和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总结,研究制定整改措施,书面报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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