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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迹发生在2007年度或在本年度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必备条件)。
2.居住在正定县或主要事迹发生在正定县(必备条件)。
3.为推动城市建设和新农村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社会广泛关注,公众反响强烈。
4.平安正定、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廉政勤政等方面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
5.经济、社会、文化等某个领域做出了重要贡献或有突出表现,重大项目主要贡献者。
6.爱岗敬业,诚实守信,事迹典型,在平凡的岗位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
7.个人在生活、家庭、情感上的表现特别感人,体现高尚的道德情操和良好的社会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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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11月1日 举行评选活动新闻发布会,评选活动启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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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11月1日-12月1日 单位、公众推荐人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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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12月2日,评选委员会召开会议,确定20名候选人,公布候选人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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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12月30日-2008年1月6日媒体公布20名候选人名单及主要事迹或业绩,公众对公布的20名候选人进行投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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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月6日,专家评审委员会在公众评选的基础上,最终确定入选2007年度“和谐正定”十大人物名单。
| 2008年1月中旬举办“和谐正定”十大人物颁奖仪式暨2008年春节联欢晚会,揭晓评选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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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媒体宣传报道当选的正定县2007年度“和谐正定”十大人物事迹,制作“和谐正定”十大人物事迹专题系列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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