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备案项目手续及所需材料
说明:不使用财政性资金,河北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外,总投资在5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
项目申报单位在报送备案申请时,应当提供以下材料一式五份:
(1)填写完整的项目备案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
(4)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
(5)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6)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
(7)发展改革部门认为必要的其他说明材料
注:企业提供的文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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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核准项目所需材料
说明:《河北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04年本)》所列项目实行核准制。
(1)项目申请报告 (需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a项目单位申报情况;b 拟建项目情况;c拟建项目招标方案;d建设用地与相关规划e资源利用和能源耗用分析;f生态环境影响分析;g经济与社会效果分析。
(2)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
(3)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4)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
(5)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注:项目申报单位要对所申报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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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正定县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程序
说明: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项目实行审批制。审批制按阶段划分共分三步,一是项目建议书的审批(统称立项);二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三是重大项目初步设计的审批。
(1)项目建议书阶段所需材料:项目建议书及其申请报告;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意见;资金筹措意向资料。
(2)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所需材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申请报告;项目建议书批复;城市规划部门选址意见书;国土资源部门土地使用预审意见;环保部门环境影响报告批复意见;电力、供水、供气、供暖等市政配套部门供应意向;专家评审意见;审批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事项。
(3)初步设计阶段所需材料:项目初步设计及申请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城市规划部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消防部门总平面图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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