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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做好职称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职称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
县属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石家庄市人社局《关于做好职称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并结合我县实际,对做好全县职称考核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认定范围
在我县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以下称用人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
对普通大中专院校全日制毕业及国家承认的其他中专以上学历人员开展初级职称考核认定,对硕士及博士研究生(指既有学历又有学位,下同)开展中级职称考核认定。考核认定不含“以考代评”专业。不再开展初级职称评审和初聘工作。
二、考核认定条件
考核认定包括员级、助理级、中级三个层级。申报人员应政治思想过硬,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和履职能力。受党纪处分、政务处分、组织处理或诫勉等的,在处分期或影响期内,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相同或相近专业各层级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条件如下:
(一)大专、中专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可申请认定员级专业技术资格。
(二)中专毕业后,任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可申请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三)大专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或任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2年,可申请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四)本科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可申请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五)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个月,可申请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可申请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六)本科毕业后未考核认定职称,后又硕士研究生毕业,且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年限累计满3年(其中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工作须满1年),可申请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七)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个月,可申请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从事专业与所学专业不相同或不相近的专业技术人员,在上述规定的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形延长2年考核认定。
参与考核认定人员需提供从事与评审专业相关的专业技术工作经历相关材料。例如教师的课时量和教案,工程技术人员参与项目建设的佐证材料,科研人员的科研项目或代表作,农业技术人员从事农业生产、技术推广的相关材料,文化艺术人员的代表作,以及其他能够反映申报人员工作经历和业绩的材料等。
三、考核认定时间
考核认定材料收取时间为第一、二、四季度首月的工作日(第三季度开展职称评审不开展此项工作)。
四、考核认定程序
(一)个人申报。符合考核认定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省职改办统一制定的《河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核认定表》(附件2)(一式两份)。同时提供个人申报材料(见附件)。
(二)用人单位考核。用人单位对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成立考核评议工作小组,对申报人员职业道德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能力、业绩、贡献进行考核评议。考核结果在用人单位内部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用人单位将考核评议结果和公示情况填入《考核认定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申报材料报送。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按管理层级逐级上报,非公企业直接报送县人社部门。
五、其他问题说明
1.考核认定不含“以考代评”专业。不再开展初级职称评审和初聘工作。
2.所有复印件都须单位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石家庄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核认定人员登记表需加盖单位公章。
4.《河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核认定表》中参加工作时间须与社保缴费时间一致。
5.《河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核认定表》中认定专业与系列须与《河北省职称评审专业目录》中相关系列与专业一致;主要工作业绩一栏须体现“XX年-XX年、XX年-至今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以及相关业绩”。
6.劳务派遣人员须用人单位与人力资源公司双方盖章。并提供三方协议与劳动合同。
7.《河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核认定表》第二页下方认定时间须空着。
材料报送地址:正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941房间,联系电话:85020568。
附件:
2026年9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