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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开圆希悦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撤销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许可
发布时间:2026-08-14
    来源:正定县消防救援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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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定县消防救援大队
撤销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 消防安全许可决定书
正消安许撤字〔2026〕第 0001 号
石家庄开圆希悦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我大队于 2026 年 05 月 08 日派员检查时,发现你单位(场所) 石家庄开圆希悦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仍未改正《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 检查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文号:正消安许限字〔2026〕第 0001 号)指出的下列消防安全问题:
  场所与其他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足,不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 范》(GB55037-2022)3.1.2 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决定撤销你 单位(场所)《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 (正消安许字〔2026〕第 0003 号)。
  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不得使用、营业。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正定县 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正定县人民法院提起 行政诉讼。
 
  正定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6 年 05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