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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定县人民政府
 
《正定县门店牌匾管理办法》解读
发布时间:2022-02-24    
来源: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文字号:正政规〔202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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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我县门店牌匾的规范管理,结合我县实际,组织起草了《正定县门店牌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背景和必要性
近年来,随着我县城市建设和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城市门店牌匾设置的数量、种类、规模也呈现快速发展的态势,虽然对繁荣市场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由于门店牌匾设置尺度形式各异,牌匾标志设置混乱,不符合户外门店设施设置技术规范的要求,严重影响了城市景观和形象,成为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
为加强门店牌匾设置管理,国家、省、市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对门店牌匾设置都分别作了相应规定,对规范本县门店牌匾设置管理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对于我县对街区功能的划分管理需求、门店牌匾设置具体管理措施等方面的问题需进一步明确、规范和细化。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广泛听取了各部门意见和建议,经过会议研究,反复修改完善,最终形成了《正定县门店牌匾管理办法》。
二、起草依据及过程
(一)起草依据和参考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容貌标准》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29号 2009年5月1日施行、《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技术标准》、《石家庄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二)起草过程
为规范我县门店牌匾设置管理,营造规范有序、整洁优美的环境,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按照县政府工作要求,针对门店牌匾设置中存在的问题,结合我县门店牌匾设置管理实际工作,并借鉴外县经验,起草了《管理办法》。《管理办法》起草过程中,我局先后多次向石家庄市区及周边各个区县城管部门学习门店牌匾管理经验。同时,我局法制审查部门对该《管理办法》进行了合法性初审,认为该《管理办法》符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并于2021年11月30日至2021年12月16日将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进行征求意见,我局对社会各界人士提出的修改意见均已采纳并按照其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党组会议对《管理办法》进行了集体研究,认为该《管理办法》比较完善,同意按照程序到司法局备案申请发布。
三、主要内容
本《管理办法》共十五条,主要内容包含了:
第一条为本《管理办法》出台的背景及依据。
第二条为本《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
第三条为对本《管理办法》主体的定义。
第四条为对街区功能的划分,将街区分为:景观街区、商业街区和普通街区。
第五条为设置门店牌匾应当符合的要求,详细地规定了设置门店牌匾的文字、版面、灯饰、材质、定位、规格。
第六条规定了对特殊行业的门店牌匾在不影响所在街道整体风格的情况下,其牌匾内容可依照其固有风格统一设置。
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规定了门店牌匾设置人应当履行的职责。
第十条建立了门店牌匾设置人诚信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了门店牌匾设置人应承担的责任。
第十四条规定了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的区域。
第十五条规定了本《管理办法》的实施时间。
政策解读:
正定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正定县门店牌匾管理办法》的通知